集团二次入职试用期管理办法
二次入职条件
1.1 从儒辰集团及各子公司主动离职超过6个月,且离职前绩效在良好以上;
1.2 符合用人部门需求及用人标准;
1.3 与集团不存在劳动纠纷或其他争议事项;
1.4 离职后受雇单位为同行业内知名企业,未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1.5 以下情形禁止重新聘用:
1.5.1 员工自身素质或者员工能力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提出辞退、劝退、开除等非自愿离职情形;
1.5.2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的商业行为;教唆公司其他员工离职;违反国家或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等;
1.5.3 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次入职程序
2.1 二次入职人员重新申请入职时,新入职单位需与离职前单位确认,并在面试时如实说明曾在职工作的情况,如有隐瞒,视为提供虚假入职资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2.2 二次入职人员需原工作部门负责人、人力负责人评价,如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负责人已不在原工作岗位上,则需附上由原部门曾与该离职员工共事的同事给予评价,原部门现任负责人、人力负责人参照其评价再签批;
2.3 符合二次入职的,应认真填写《员工二次入职申请表》,经理层及以下人员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签批,副总监及以上人员报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入职;
2.4 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新员工入职程序聘用。
二次入职待遇
3.1 试用期:二次入职人员不设置试用期,按照正式员工进行工作考核,离职前在一个自然年内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分段计算,不在一个自然年内的,不再补发;
3.2 职级待遇:离职1年内(含)被公司重新聘用人员,职级及薪酬原则上不得高于离职前水平;离职1年后被公司重新聘用人员,进行重新评估职级和薪酬,是否是标杆房企及我司重点对标房企,作为重新聘用定岗定薪的重要参考。
3.3 司龄:公司司龄与第一次入职日期合并计算;
3.4 福利:离职前福利不再享受,按照重新雇佣时公司福利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纪律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二次入职人员管理部门,对二次入职相关工作进行严格管理,违反本制度或未执行聘用流程者,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降职、直至辞退处分。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离职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