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3月数字经济类公文堂网编
(25篇)
目录
- “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发展
- 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良性互动
- 打通信息“大动脉” 激活发展新动能
-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 打造数智化轻工业链条
- 发挥数字金融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 奋力谱写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公共数据资源应当“富矿精开”
- 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 合力引导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
- 激活公共数据 共享数字红利
- 技术封建主义:数智时代的资本主义批判
- 加快形成以人工智能为引擎的新质生产力
- 健全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
- 数据资产: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
- 数智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
- 数字赋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 数字技术赋能扩大消费
- 数字技术助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 数字文化产品破圈 呼唤人才培养破题
- 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全民共享
- 完善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
- 以AI赋能数字电网发展
- 以数实深度融合为抓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以数字产业集群为载体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数字化时代,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人工智能正在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影响着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未来产业。这意味着不仅要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和未来产业发展,也要通过“人工智能+”在产业方面的强大技术渗透力和创新力,更好赋能未来产业,产生高质量发展效应。
未来产业代表着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是通过颠覆性技术创新与产业之间深度融合形成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集合,主要包括数字产业的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等,深海空天产业的无人飞行器、卫星互联网、深远海工程装备等,生物产业的基因诊疗、脑科学等,低碳产业的储能、碳捕获、碳存储等。未来产业不仅能更好满足人们现有需求,创造新应用场景和新消费需求,还可以提升新动力,引导经营主体向更先进的生产力方向聚集,催生更多的新产品新业态,更能拓展新空间,通过前沿技术帮助人们不断突破认知极限和物理极限,增加新的发展机会和盈利空间。
当前,未来产业日益成为衡量一国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成为世界各国竞争博弈的新赛道。积极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是我国顺应国际形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主要方式。
了解了什么是未来产业,那我们更要回答“人工智能+”为什么能够赋能未来产业发展。
一方面,“人工智能+”能够催生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人工智能本身就是前沿技术领域,是对已有技术创新方式的颠覆性变革。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几次颠覆性技术创新,从机械化、电气化到信息化发展,本质上都是对人类体力劳动的解放,而人工智能则是对人类智力的解放。人类的创新潜能,通过不断学习和进步实现了飞跃,这种融合数据、算力、算法的颠覆性技术创新,一旦进行产业化应用,也即“人工智能+产业”,必然引发产业形态变革,成为具有前瞻性特征的未来产业。
另一方面,未来产业作为颠覆性技术产生的新兴产业,本身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究竟哪些产业具备未来产业特征、拥有持续发展能力,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人工智能的识别助力。人工智能技术通过计算能力的超限拓展,及时准确地对海量产业数据、市场数据、研发数据进行分析,从供需角度、技术角度、风险角度精敏识别并预测产业发展前景,从而在不确定环境下从形形色色产业门类中筛选出真正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效应强的未来产业,为高效配置未来产业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重要支持。
就具体产业而言,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基因技术、储能等未来产业的典型代表,无不是“人工智能+”的引领杰作。类脑智能产业本身就是人工智能的产业应用场景,其以大脑的神经机制和认知行为机制为模仿对象,通过计算建模手段和软硬件协同实现模拟大脑功能器件的物理呈现,从而产生模拟人体感认知、决策、控制机理的类脑智能机器人产品,并通过类脑芯片实现机器人控制系统,在自身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带动其他行业的变革。量子信息产业以量子计算、量子通信和量子测量为代表,其产业发展的基础在于海量数据计算,而人工智能正是实现高效数据运算的重要技术手段。未来网络产业必须发挥“人工智能+”的融合、开放功能,实现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光电融合广域确定性网络技术等的产业化应用与发展。人工智能还可以通过模拟和预测各种未知环境,运用机器人提供导航和决策,依靠算法识别基因数据,采用实时数据分析预测电力需求并动态调整储能系统的充放电周期等,引领深海空天开发、基因技术、储能等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发展,本质上是一个前沿技术突破,进而加速产业化的过程。我国在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应用等方面已具备一定全球优势,拥有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和丰富的数据资源。拥抱人工智能,推动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
大有可为的前提是形成应用合力。围绕数据、算法和算力等核心要素强化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带动未来产业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着力打造未来产业技术应用平台,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可控为前提,搭建政产学研用的开放创新合作网络,拓展技术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在未来产业发展中高效转化。
基础是打造联动格局。大力培育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的领军企业,以集群式发展推动未来产业链创新能力提升,着力提升链主企业在应用人工智能开展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上的引领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深度参与未来产业全产业链体系,扶持人工智能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发挥其在未来产业技术识别、市场应用前景判断方面的优势,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促进未来产业领域大中小企业“人工智能+”的协同联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实现未来产业从技术端、产品端到消费端的一体化发展格局。
还要注重强化发展效果。因地制宜布局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制造、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产业,依托产业特色统筹推进国际创新中心建设。加大对人工智能赋能未来产业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构建系统多元、技术领先、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赋能效果。
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良性互动
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门,二者的良性互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视角,提出了发展数字经济的重点领域、战略举措和政策取向,强调“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数字经济的两部门结构
数字经济是基于网络空间发展,以数据、算法和算力为关键驱动要素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技术基础是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属于通用目的技术。
与其他技术类型相比,通用目的技术能够引发产业结构变革、经济长期增长和技术经济范式转换。通用目的技术推动的经济发展表现为两个产业部门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一方面,通用目的技术产业化形成核心产业部门。核心产业部门是新的关键要素产出部门。另一方面,核心产业部门产出的关键要素投入到传统产业,形成融合产业部门,创造出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只有当两个产业部门之间出现良性互动和正反馈的条件下,新的经济形态和持续增长才会出现。
对于数字经济而言,核心产业部门就是数字产业化部门,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形成的产业部门。融合产业部门则是指数字产业化部门产出的数据、算法和算力关键要素投入到传统产业创造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构成的产业部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良性互动和正反馈,共同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发展。
从技术视角看,支撑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门的是基础软硬件和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为数字经济提供基础设施和关键投入要素。在基础软硬件基础上,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技术的重组,实现传统产业数字化。两个技术体系的相互交融共同构筑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基础。
数字经济率先起源于数字产业化部门,产业数字化部门则具有更大的增长潜力。作为通用目的技术,数字技术是产业赋能技术,通过赋能千行百业,不断激活历次工业革命积累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潜力,推动经济步入长增长周期。
基础软硬件创新生态和数字产业化
基础软硬件和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是多元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产物。它们共同构成基础软硬件和垂直领域软硬件创新生态,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门的发展。
作为通用目的技术,数字技术包括基础层、技术层和应用层。其中,基础层是指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硬件、通用算法和算力支持的技术体系。例如,传感、数据存储和处理、算法框架。技术层则是指将基础层技术转化为算法模型和工具的技术体系。例如,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应用层是把基础层和技术层技术转化为实际应用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例如,智慧交通、金融科技、智慧家居和智能制造。
数字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是基础层和技术层技术,它们共同构建数字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的创新主体是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和头部科技型企业。其中,头部科技型企业主导的产业创新生态为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创新的主导者。
头部科技型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共同构建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创新生态,推动数字产业化部门的发展。其中,大学和科研院所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头部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基础和技术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面对技术封锁,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创新和数字产业化部门的发展将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垂直领域软硬件创新生态和产业数字化
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是产业数字化的基础。产业数字化属于融合产业部门,通过把数字产业化部门产出的数据、算法和算力投入到传统产业,提高现有社会生产力发展潜力。推动数字技术在传统产业的技术应用,实现通用目的技术的专业化,是产业数字化部门发展的关键。
垂直领域软硬件创新生态的主导者是数字化转型成功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往往成长为垂直领域专业型平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技术层和应用层企业,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科技服务业,为传统产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作为数字产业化部门的“领头羊”,头部科技型企业则通过为数字化转型成功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同样是垂直领域软硬件创新生态的重要参与者。数字化转型成功的传统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头部科技型企业共同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与基础软硬件创新生态相比,垂直领域软硬件创新生态体系整体更加庞大,而每个领域技术体系则更加专用化。
应用场景开放是数字产业化发展的前提,为数字技术需求和供给创造条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是应用需求牵引的。近年来,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创造的数字化需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我国的产业数字化首先出现在消费互联网领域,进而带动工业互联网领域发展。随着大模型创新和商业化落地,工业和科技研发领域成为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创新的前沿。在工业领域,垂类大模型对产业效率提升作用越来越明显。在科研领域,AI for Science在各个学科的应用和科研大模型的开发,将为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促进两部门互动: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抓手
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是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门的良性互动和正反馈。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首先是推动数字技术产业化。数字产业化部门产出数据、算法和算力关键要素。如果仅仅产出了数据、算法和算力,没有把它们投入到传统产业部门带来生产效率的提升,在缺乏回报的条件下,数字产业化部门不可能获得发展。只有当数字产业化部门产出的关键要素被投入到传统产业部门,产业数字化带来的传统产业部门生产效率的提升,才能带动数字产业化部门的持续发展。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门的互动表现为基础软硬件和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的交互。两类技术体系的互动在推动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带动基础软硬件技术体系创新和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从创新主体的视角看,两部门和两类技术体系的良性互动促进了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大学通过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服务产业,产业的前沿技术创新为大学的基础研究提供方向和工程技术支持。政府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税收、就业和经济增长。因而,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部门良性互动,是政府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积极推动应用场景开放。以场景创新为抓手,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应用场景开放能够在释放应用需求的同时,实现需求和技术供给的匹配。二是积极培育头部科技型企业及其主导的产业创新系统。重点通过平台企业培育,构建国家和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基础软硬件和垂直领域软硬件技术体系,加速数字经济赋能千行百业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三是创造鼓励数字经济领域“双创”活动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通过创业活动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四是通过制度创新释放数字经济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潜力。数据、算法和算力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构成要素,数字平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破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因素,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打通信息“大动脉” 激活发展新动能
走进新疆乌鲁木齐国际陆港,一组组集装箱装车发货秩序井然,现场却几乎见不到人工操作;在江苏连云港,现代化农场里“只闻机械声,不见种田人”;在云南独龙江乡,这个最晚进入现代社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如今也普及了“互联网+”……当前,越来越多的5G应用在各行各业“落地开花”,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的场景触手可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迸发出强劲活力,展现出我国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显著成效。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是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对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当前,以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进入新时代,我国已逐步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光纤和5G网络,全球规模最大的移动物联网络;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其中电子商务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居全球第一;我国工业互联网应用已覆盖49个国民经济大类,并且实现了41个工业门类全覆盖;我国积极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国际交流与合作,“一带一路”数字交通走廊建设深入推进,“数字丝路地球大数据平台”实现多语言数据共享。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应用场景的持续拓展,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功能和类型更加多样,体系结构更加复杂,与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趋势更加凸显。不过,两者之间难统筹、难融合、不协同、不平衡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之间跨区域、跨网络、跨行业层面发展的不协调和区域分化现象亦逐渐显现。顺应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趋势,面向各类设施,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均衡发展是必然选择。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跨网络、跨行业等协调联动、均衡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为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优化整体布局、完善系统功能、改进发展模式指明了方向。这一政策的出台正当其时,为高质量推进我国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政策牵引和制度保障。
当前,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合力。统筹规划长期与短期、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社会、人口转移与空间布局等多种关系,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层分类推进。优化资源和政策支持,强化政企联动。社会期待政府部门在支持技术研发和搭建创新平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资本等参与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此外,应推动不同专业设施之间协同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机制。推进“5G+工业互联网”规模部署,加快IPv6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双向资源开放共享,提升集约高效发展水平。
面向未来,我们要加速统筹推进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等建设,以更加协调、更高质量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产业是新质生产力布局的主要领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是抢占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部署,对我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
1.数字产业集群是数字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飞速发展,数字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速融合。数字产业是数字技术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转化的结果,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随着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数据要素乘数作用充分发挥、数字空间需求快速增加等,数字产业的技术融合和产业裂变不断出现,催生着大量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已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关键。
数字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逐步拓展至数字技术、产品、服务与解决方案等诸多领域,其协作需求逐渐凸显,数字企业在地域空间上聚集,形成了数字产业集聚。在数字产业集聚过程中,数字企业不仅可以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互动和供应链互通协作,还以开放式协作与众包模式无边界地细化数字分工,从而形成了具有专业分工效应、规模效应、知识溢出效应和竞合效应的数字产业群落。在数字产业群落中,核心数字企业通过创新要素协作、数据驱动和平台精准匹配,建立信任和沟通机制,不断推动数字企业形成价值共创模式,产生集聚效应和网络效应。由此,数字产业集群可定义为,以数字基础设施为底座,以数字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数据开发利用为驱动,以从事数字产品制造和服务的企业为主体,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支撑,以实体地理空间集聚和数字空间互联互通为载体,所形成的网络化数字产业生态组织。
数字产业集群既遵循一般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又有其自身特征。一是创新性。数字产业本身具有创新驱动、快速迭代的特点,数字产业集群中的产业能够以不断的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等,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二是协同性。数字产业集群高度依赖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平台开展协同生产,通过数字化方式对集群活动进行管理,并以此吸引更多的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要素以及企业、机构等主体参与集群建设。三是融合性。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通过平台实现网络化协作研发生产,对土地、设备等传统要素的依赖性大幅下降,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对实物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的物理集聚,而是形成线上线下的融合。四是生态性。数字产业集群聚焦某类应用、某类服务,强调跨界技术融合、数字平台支撑、数据要素驱动、数实融合发展、线上线下资源配置、集群生态共建,为集群内外企业和机构创造产业联动效应,实现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有效破解了传统产业“集群病”。
2.准确把握我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占G党P比重约10%。二是技术创新持续突破。5G、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数字产业基础禀赋不断夯实,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业务收入逐年攀升,数字产业体系完备性、规模性优势愈发明显。四是数字经济投融资增速持续领跑其他领域,数字消费新动能更加强劲,数实融合纵深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
数字产业集群加速成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根据依托的资源禀赋不同,我国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有数字技术牵引和数据资源驱动两种模式。数字技术牵引模式,以新一代信息通信、电子信息制造、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产业为代表,把数字技术创新作为集群发展的命脉和根基所在,汇聚一批创新型企业及其研发和服务机构。目前,我国已形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数字安防、超高清视频、电子信息等一大批数字产业集群。数据资源驱动模式,将数据要素作为集群创新发展的重要来源,以此培育数据产业,包括从事数据技术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数据技术赋能应用的企业,同时也包括从事数据产品和服务流通交易的企业,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从市场和政府的视角出发,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有市场主导型和政府牵引型。产业集群理论既强调形成物理空间集聚,相关资源和主体要在一定区域内有实体存在;又强调锚定特定产业,在一定物理空间内形成特定产业链上各类供应商的广泛汇集。实现这两个目标既可以通过市场演化,也可以通过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型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是龙头企业主导集群产业发展方向,开放技术、数据、供应链、市场等资源,发挥头雁效应,围绕龙头企业关键技术和核心业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协同创新,聚集上下游企业。政府牵引型数字产业集群,主要通过加强政策部署,配套土地、人才、资本等资源,集中打造产业特色地标和园区载体,强化集群协同性和集聚度。
当前,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呈现出四个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前沿技术引领,数字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重点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二是数实融合发展,数字产业集群从注重自身发展转向赋能实体经济,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加速涌现。三是创新主体协同,数字产业集群生态化趋势凸显,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跨界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四是平台引擎作用凸显,区块链等新平台蓬勃兴起,有力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必须看到,我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表现出一定的“极化”现象。比如,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区域。三大区域数字产业集群各有所长,京津冀专注基础科学和数字前沿领域创新,长三角注重跨区域、产学研的向内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则着力在共享、创新、开放中不断寻求向外突围。未来,我国有望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大规模产业化能力。
3.协同发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必须展现出数字技术的引领性、数据要素的驱动性、产业生态的开放性等鲜明特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应立足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基础,科学分析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未来趋势,从以下五方面着力:
深化数字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的理论研究。参考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定位,既对上述两个集群有效包容,又立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数字产业集群的内涵和外延,深入研究数字产业集群的特征与演化机制。在科学评估数字产业集群竞争力水平的基础上,研判数字产业集群的关键能力和发展趋势,明确战略性主导产业方向,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
建设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融合共赢的产业生态。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支持具有资源配置力、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布局,鼓励数字企业开放合作,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发挥核心企业的集聚作用,形成紧密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从而构建头部企业协同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蓬勃发展的“雁阵”式格局。
构建协作紧密、高效安全的数字产业集群创新网络。支持平台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科技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加快引导以流量为核心的平台企业向价值型平台进化升级。成立数字产业集群联盟,健全集群治理机制。建立集群内数字技术服务商、开源社区、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制,加快建设数字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合作、融资对接等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行规范透明的政企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参与集群建设的渠道。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数字产业集群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实施产业链“补链强链”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政策帮扶,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数字产业安全预警监测,完善数字产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深化数字产业集群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链。支持数字企业“走出去”设立研发中心、销售分支机构等,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鼓励外资企业在集群内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机构,促进全球创新要素在数字产业集群内聚集。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带动集群创新发展。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打造数智化轻工业链条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日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轻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52万亿元,利润1.02万亿元,同比增长7.2%。轻工业企业总体表现较为亮眼,增长态势良好,对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轻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关系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满足居民消费、稳定出口、扩大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轻工业数智化发展,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一系列支持轻工业数智化转型的重大政策,《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等,都强调要加快轻工业数字化转型。目前我国轻工业企业智能化生产比例超过12%,轻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所加快。
也要看到,轻工业数智化转型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数据基础建设不足,轻工业企业整体数智化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仍依赖传统生产模式,缺乏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在数智化核心技术上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技术和高端设备如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先进控制系统等仍依赖进口;数据流通和协同效率较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轻工业数智化生态系统建设滞后;智能制造工程师、数据分析师、工业软件开发人员等专业人才相对缺乏。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重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如何以数智化为支撑推动轻工业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成为轻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下一阶段,要坚持以数智化技术创新为核心,以高素质数智化人才为支撑,加快突破“卡脖子”核心技术,补强数智化基础设施短板,打造轻工业全链条智能化生态,推动轻工业转型升级,以高质量供给带动、刺激需求提质升级。
加快数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轻工业智能制造水平。大力投资并建设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系统等数智化基础设施,助力轻工业企业全面数字化升级。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企业投资智能制造设备和数智化管理系统,促进传统生产线改造升级。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搭建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加快实现智能化制造。制定并推广工业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推动轻工业实现全流程数据驱动的生产管理。
加大数智化技术创新投入,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鼓励轻工业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联合研发,攻克核心技术难题,如工业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先进感知系统等。出台创新补贴、科研奖补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高数智化设备和系统的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立数字化创新实验室,测试并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动数智化技术标准化建设,提升技术兼容性与可复制性,推动行业技术成果共享与推广。针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设立专门的数字化创新扶持计划,提供技术培训和数字化转型咨询服务。
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轻工业全链条智能化生态。鼓励轻工业企业在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全面应用数字技术,提升产业链各环节协同效率。支持龙头企业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供应链上下游的数字化管理与资源共享,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出台数字化供应链支持政策,支持企业优化库存管理、缩短交付周期,提升供应链韧性与敏捷性。鼓励企业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实现产品定制化生产,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加强数智化人才培养,构建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构建全面的人才支持体系,鼓励高校与职业院校开设智能制造、大数据分析、工业物联网等相关课程,培养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技术人才,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结合。对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数智化培训课程,帮助员工掌握数智化技能。实施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数智化人才投身轻工业领域,给予住房补贴、科研经费支持等优待。设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间的知识共享与技术交流。
发挥数字金融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
金融是现代国民经济的血脉,“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和耦合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数字金融,要求“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催生和孕育新质生产力的新业态、新企业,需要创新更加适配的融资工具。数字金融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主流金融形态,能够加速资金、信息、数据的流通,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数字金融有助于推动生产力质态跃升
数字金融可以有效助力创新型企业拓展信用边界,促进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从而推动生产力质态的跃升。
数字金融是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加速器”。首先,数字金融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可以拓展科技创新的金融覆盖面。企业的重大科技创新研发具有周期长、应用场景不明确、沉淀成本高等特征,与传统金融“重抵押、轻企业成长性研判”的风险偏好不相匹配。数字金融则能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打通数据壁垒,有效处理实时、海量的企业研发创新交易数据,推动软信息“硬”化,增强信用判定基础,为成长性科技企业提供匹配的资金。其次,数字金融推动科技资产定价,能够拓展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外源性融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等原始创新活动的正外部性强,依靠财政投入和企业内源性资金往往难以持续,需要借助数字金融从数据资产、使用付费等方面形成综合现金流。最后,数字金融提升服务效率,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大科技信贷、数字货币等前沿数字技术可以对科技企业进行精准“画像”,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性,突破传统金融产品的空间界限和数量约束,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数字金融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孵化器”。第一,数字金融可以通过科技赋能助力新兴产业的孵化培育。数字金融具有价值发现、市场建设的功能,可以利用大数据模型筛选前景较好的科技产业,通过耐心资本完成市场孵化,并带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促使一些科技行业通过技术攻关、产业升级越过盈亏临界点,加速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第二,数字金融可以通过数字赋能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数字货币、数字信贷以及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推动传统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加快生产方式和组织模式的变革,加速智能制造及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智化升级。第三,数字金融可以通过数字信用推动产业链信用建设。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的应用,可以解决数据真实有效问题,助力金融机构基于上下游企业的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建立科学的授信评估模型,推动产业链整体信用建设。
数字金融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可以成为风险“分担器”。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风险分散渠道。数字货币、数字保险、数字经济基金、IPO等多重组合融资工具叠加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规避、防范、分散风险的渠道。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借助量化模型增强对金融风险的管控能力。数字平台可以利用全面场景应用、AI模型进行更为准确的风险度量、产品定价和流动性管理,减少期限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错配风险。同时,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风险识别与管理能力。
以数字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把握好三个关系
数字金融既是科技创新创造活动的资金供给主体,又是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加快发展数字金融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把握好加强金融供给与满足企业需求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投融资特征变化,创新数字金融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一方面,坚持数智化转型方向,摒弃“唯抵押论”的传统信贷观念,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阶段,加大数字金融产品创新,提升资金供需的适配性;另一方面,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在客户准入、授信条件、授信审批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解决因“规模偏好”等导致的融资约束问题。
二是把握好实施国家战略与坚持因地制宜的关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长远战略任务,发展数字金融,应以中长期思维进行信用创造和资金配置。一方面,引导更多数字金融资源支持关乎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育的重大项目,在融资市场不成熟、不健全的战略领域,依托政府资源进行信用创造,出台专项数字金融工具精准滴灌;另一方面,遵循市场规律,因地制宜,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特点,引导更多资金投向代表本地先进生产力的企业,不宜搞粗放的金融“输血”,而是通过机制建设培育“造血”模式。
三是把握好科技赋能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一方面,加强智能合约、云计算等在金融模型中的应用,推动客户数字化、产品数字化、管理数字化,通过科技赋能解决信息不对称以及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的估值难、交易难、变现难等问题,帮助金融机构做好价值判断和技术判断;另一方面,“卡脖子”技术研发和新兴产业建链涉及的相关数据具有安全属性,需要运用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技术,妥善处理数据造假、过度收集和数据泄密问题,提升监管水平。
发展数字金融的着力点
当前,应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融资工具的再组合、再创新,充分发挥数字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
盘活数字金融资源,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是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和定向引导功能。政府部门统筹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通过直接投资、资源注入等方式,打造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主体。探索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试点发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数字资产质押债券,创新外部收益内部化的数字资产和科技资产融资机制。二是发挥银行的资金配置和融资撬动功能。探索设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专项基金等长期低息数字资产质押贷款产品,定向支持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三是发挥资本市场的权益性融资工具作用。鼓励运营模式成熟、现金流稳定的数据中心、科学中心等通过类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数字资产。
构建中长期融资机制,谋划重大产业集群发展。探索构建“政府财政贴息+政策性金融+订单质押+数字保险”专项技术攻关中长期数字贷款融资合作机制,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核心技术研发专项数字贷款,“一企一策”支持光刻机、芯片、操作系统等重大科技攻关。金融机构要围绕头部科技企业构建数字金融生态和平台,形成去中心化的信用机制,探索长期限的产业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和订单融资。探索设立国家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基金,聚焦国家战略、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建立以科技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数字金融扶持”的选题攻坚机制,探索实施重大科技型骨干企业“白名单”制度。
构建数字信用体系,加快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鼓励政府、行业、企业、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基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将工业生产和金融领域的订单、水电、物流等各类信息集成为数字信用库,使“一切数据皆为信用数据”。加强数据信用创造,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进行采集、存储、运算和使用,强化信用识别和信用创造功能,推动在授信、合同签订、放款等环节实现敏感数据“识别—脱敏—解密—评估—流转”的闭环迭代。建立科学的科技型企业数字资产评估体系,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优质的科技创新主体做强做优做大。
奋力谱写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的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相契合,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和重要引擎。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从数字技术创新突破、数据要素创新性配置、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适数化改革创新等方面,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深刻领会推动数字技术革命性突破、以科技创新促产业创新的部署要求,着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当前,数字科技在生产力构成要素中的主导作用愈发突出,是带动生产、创造、制造等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持续形成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成电路等关键技术不断突破,量子计算原型机、类脑计算芯片等前沿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领域发明专利授权量居世界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
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快构建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进一步增强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数字科技创新。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力度,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加强自动驾驶、脑机接口等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开辟新领域新赛道。要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推动行业大模型应用落地;引导和支持地方和社会资金形成更多“耐心资本”,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另一方面,要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下一代通信技术等数字科技,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布局,提高龙头企业数字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效能,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科技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完善数据产业生态;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大规模产业化能力。
二、深刻领会优化数据要素创新性配置、激发各类生产要素活力的科学内涵,着力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全要素优化组合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有利于带动各类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新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印发实施“数据二十条”,确立数据基础制度框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陆续出台,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各类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加快涌现,实施数字新基建和“东数西算”工程,算力总规模达每秒246百亿亿次浮点运算,算力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023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2.4%。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协同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数据出境管理清单制度。以场景化应用为牵引,建立数据融合任务清单,推进关联领域数据融通。另一方面,要增强数据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建设和运营数据登记、资源开发、可信流通、安全防护等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探索突破城市算力网算电融合、收益分配等协同机制,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推进算力监测、算力调度、智能云服务、枢纽节点直连网络及算力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在电动汽车、锂电池等产业优势领域探索构建行业数据空间。
三、深刻领会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安排,着力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要忽视、放弃传统产业”“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作出进一步战略部署。要通过数智改造赋能,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管理创新,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62.9%、80.1%。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全球领先,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共享农机、产品溯源等智慧农业新模式得到广泛推广。
新时代新征程,要利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化转型规模普及,打造供需对接、全链协同、价值驱动的产业数字化转型生态;发展工业互联网,“一链一策”开展重点产业数字化协同改造,推动重点集群和园区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商务发展,规范发展数字金融,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开展“数商兴农”,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加强智慧能源建设,深化自然资源“一张图”应用,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快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加速弥合城乡、区域数字鸿沟。
四、深刻领会推进适数化改革、打通影响数字化发展堵点卡点的迫切需要,着力构建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要主动对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变革重塑,着力打通制约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堵点卡点,推进适数化改革,着力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改革,作出发展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与战略部署,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调整国家数据工作体系,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国际规则对接,不断释放数字经济发展潜力与创新活力。
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数字化改革配套机制,激发数字化变革动力,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推进数字化制度改革创新,在数字权证应用、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推进有利于数字化转型、数字产品和服务应用的制度改革。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统筹、政策协调、改革协同;建立健全透明可预期的数字经济发展常态化监管制度,健全监管规则审查和评估制度。夯实高水平数字人才支撑,壮大数字经济领域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等人才队伍;优化高等学校数字经济领域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互惠互利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稳步推进数字经济治理规则、贸易服务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公共数据资源应当“富矿精开”
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激发数据要素的市场经济价值,不仅关系如何供给高质量数据资源,还牵涉如何充分高效利用数据资源。公共数据是整个社会运作方式的数字化“产物”,具备不可估量的经济价值。
目前,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存在的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数据供给规模与市场需求脱节,出于公共数据安全的考虑,现有的公共数据供给类型、供给数量较为有限。二是公共数据的供给方式难以适配多样化的场景应用需求,进而导致公共数据的经济价值挖掘不充分。为此,在实践层面,各地政府正在结合当地的产业现状,探索未来数智社会公共数据落地应用的不同形式。
打造数据交易平台,一体化衔接供需目标。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模式已然无法适应当下数据交易的市场需求。因为买卖双方无法在交易前评估潜在的交易风险,且双方需求往往难以精准匹配,从而限制了公共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成都“蓉数公园”是一个很好的探索,它就像一间综合性商业超市,在这里企业可以选购适合自己的数据产品。
缩短授权运营审核周期,控制流通利用安全风险。公共数据之所以无法像其他商业数据那般“轻松”处理,是因为公共数据安全直接关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政府在探索公共数据开放使用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数据安全问题,只敢“蜻蜓点水”,不敢“蹚着激流过河”。上海数据交易所设立的公共数据专区,便是通过规范化、高效化的数据交易审核流程,快速完成公共数据产品的挂牌上架。
推动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创新公共数据利用方式。以往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大多是以加工处理后的数据产品为主,进行直接的数据交易活动。这种单一性的公共数据利用模式无法充分反映和释放不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数据特征及价值。苏州市姑苏区借由公共数据和数字孪生技术辅助完成古城文物保护工作,这种数据利用模式是“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数据产品开发交易”惯常做法之外的创新。
聚合公共数据资源,提升公众安全保障。释放公共数据经济价值,加速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要“对症下药”。公共数据并非特定类型、特定内容的数据集合,而是包括政务数据、公共事业数据、环境与资源数据等。其中,公安、消防等社会安全保障机关所积累的公共数据具有及时性和敏感性等特征,相应的开发利用方式应当更加侧重公共安全功能,而非局限于市价增值。消防救援“一张图”正是这种尝试,它通过打通各类救援数据关隘,实现了救援资源的高效调度。
当然,这些落地应用案例并不完全代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方式。公共数据安全问题不是拦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面前的“高山深谷”,事实上,不开放利用公共数据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公共数据的安全和利用是一体化议题,全面的安全保障才能够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充分激活,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才能促成公共数据的循环积累,进而形成更健全的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系统部署加快开放利用功能数据资源需要勇于创新实践,以试点实践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在未来,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制度体系应当是以公共数据资源的自身特征为中心,形成面向行业、面向市场、面向场景的多层次开放利用模式。例如,政务数据的开放利用需要结合政务服务的基本特征,加深基层公共服务的数字化程度;环境和资源数据的开放利用应当结合生态系统保护和绿色社会的政策导向,推动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估等领域的数字化产品开发。
在过去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我国已经积攒了体量庞大的公共数据资源,犹如一座价值连城的矿产资源等待着挖掘。面对这样一座“富矿”,我们不能只见眼前不见未来,应当以“富矿精开”的思路进行精细化挖掘。坚持实践问题导向,面向公共数据资源的核心特征,提升这类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同时,也要平衡好资源挖掘和资源安全两项目标,建构公共数据循环高效利用的制度管道。以“守”的姿态保护好公共数据富矿的资源优势,以“创”的思路组合延长公共数据产业链和创新链,实现数智社会的持续发展。
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数据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着眼统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就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重要部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和流通使用、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的相关要求,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公共数据为突破口,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推动数据应用创新,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做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意义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权属关系相对清晰,管理相对规范,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刚刚起步、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融合带动各类数据发挥乘数效应,为激发数据潜能、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重要抓手。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举措。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要素流动和高效率的要素配置。党的二十大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列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作出进一步部署。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不仅自身蕴含巨大价值,还能与其他生产要素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放大、叠加、倍增效应。破除阻碍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有利于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数字技术革命性突破,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已经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构建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将有效提升数据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为充分发挥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中的要素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数据是政府分析复杂问题、预判潜在风险、开展精益管理、实现科学决策的基础。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加大公共数据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求的数据的开放力度,提升公共数据持有主体开展数据治理的积极性。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为基础,发挥数据在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聚焦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抚幼等领域,深入推进数据价值的有效挖掘和应用,可以促进公共服务便捷化、精细化和普惠化,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归集工作成效显著,国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接入62个部门、31个省级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发布各类数据资源3.2万余类,累计支撑共享调用超5400亿次,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逐步形成。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截至今年7月,已有243个省级和城市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线,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已初具规模,全国累计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37万个,8年增长了44倍,面向社会提供了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人社部、最高法等部门,北京、浙江、福建、海南等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供需对接和数据价值释放。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社会各界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供给不充分、流通不顺畅、应用不广泛、安全存隐患等突出问题。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应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在全面总结公共数据领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创新性、系统化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从开发利用方式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政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和面向有限主体的授权运营三种形式。政务数据共享是政府治理科学化、政务服务高效化、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支撑。公共数据开放是保障公民和经营主体权益、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重要途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兼顾价值释放和满足社会多元化用数需求、平衡资源开发利用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有效手段,是调动各方力量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的关键举措。
从开发利用环节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资源供给、过程管理、应用创新、环境营造4个方面。资源供给是开发利用的基础,要结合具体需求和场景,通过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不同形式实现,确保公共数据供得出。过程管理是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规范开发利用行为的必要手段,要从加强资源管理、保障运营公平、维护公共利益、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开发利用。应用创新是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必然要求,要持续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区域协作、加强能力建设、繁荣产业生态,更好地让公共数据用起来。环境营造是推动开发利用取得实效的重要支撑,要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鼓励先行先试,为开发利用营造安全可靠、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
三、以公共数据价值释放赋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落地,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是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好方向和原则,强化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促进数据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公益优先的价值取向。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要牢牢把握扩大数据有效供给、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的原则。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都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虽然各有侧重,但要协同推进,形成开发利用合力。授权运营是政策创新点,要平衡好公益性和市场化关系,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有条件有偿使用。特别是不能因为开展授权运营,冲击共享、开放的既有成果,导致新的孤岛和壁垒。
二是加强授权运营的合规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一项创新实践。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授权运营的配套政策。要明确对纳入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展登记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授权运营的管理规定,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授权运营情况应及时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授权运营机构要坚持公平性原则,在授权范围内积极满足各类组织和机构的用数需求。
三是促进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数据价值只有在应用场景中才能实现。运营机构要基于获得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发各类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各类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广泛融合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繁荣发展数据开发利用生态,进一步激发数据潜能,推进高质量发展。
四是守好数据安全的底线要求。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相结合,将安全贯穿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要严格管控数据范围,对开放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数据,不能列入开发利用范围。要探索建设可信流通设施,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定期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安全风险评估和应用业务规范性审查,确保开发利用全过程合法合规。
合力引导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
当前,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飞速进步,我国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逐渐成为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作为经济数字化转型浪潮中的受益者,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通过广泛应用数字技术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在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中发挥引领作用,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澎湃动力。《中国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报告2024》显示,2023年我国上市公司中使用数字技术的企业数量已上升至4722家,占比高达91%。
尽管成效斐然,但要完成从数字经济发展受益者到数字经济发展引领者的根本性转变,我国上市公司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从目前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所覆盖的广度有待提升,大型企业在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上具有优势,而中小型企业面临较为突出的资金投入不足、转型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其次,仍存在明显的不均衡现象,尤其是行业间、区域间以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差异性显著。对此,未来应让上市公司在更大程度上掌握数字化转型主动权,集聚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多方合力,科学谋划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
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实施国家层面的数字化转型战略,为上市公司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引和支持。同步制定更具针对性、更有力度的数字化转型激励政策。例如,对于积极投入数字化转型且取得显著成效的上市公司给予更高额度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激励企业加大转型力度;建立数字化转型专项基金,为有转型需求但资金困难的上市公司提供低息贷款或资金扶持,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人才培养。深化要素市场机制改革,突破区域限制、行政干预、市场保护等壁垒,健全数字要素收集、共享、处理、应用机制,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推动新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创新。
持续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在网络通信方面,要确保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也能拥有高速稳定的网络环境,以满足上市公司开展数字化业务的需求。推动建立国家级的大数据共享平台,打破数据孤岛,为上市公司提供更丰富的数据资源,规范数据使用规则,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
加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同培养具备数字化技能的专业人才,提高数字化与业务结合的深度。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更多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求定制培养方案,为企业输送专业对口的数字化人才。制定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海外高层次数字化人才回国创业和就业,鼓励参与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项目,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在企业层面,以更全面主动的战略规划为抓手,在安全与发展的统筹协调中推进数字创新转型。制定清晰、长远的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明确转型的目标、路径和时间表,并建立专门的数字化转型团队,确保转型工作有效推进。还应加大对新兴数字技术的研发投入,如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积极探索这些技术在生产、管理、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场景,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与科技企业的合作,通过技术授权、联合研发等方式,快速获取先进的数字技术,加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强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防范数据泄露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此外,在社会层面,也要为上市公司向数字经济创新转型营造良好的支持氛围,为企业提供包容短期失败的“耐心”。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上市公司之间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间经验分享和技术互补;制定行业数字化转型标准和规范,引导上市公司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转型,确保转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激活公共数据 共享数字红利
公共数据是数字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动共享开放,探索开展依规授权运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公共数据的核心在于公共属性,通过授权运营的方式开发利用公共数据,需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边界,确保开发利用活动满足公共治理和社会公益需求,优先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意见》配套政策,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围绕方案编制、运营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其中,如何在规范细则与具体实施中彰显公共数据的公益优先原则是值得关注与讨论的焦点。
保障授权运营的数据安全,压实各相关主体责任。公共数据关乎民众利益、关乎社会治理、更关乎国家安全,有关主体须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义务。对于取得授权的具体运营主体来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日志审计等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与风险管理,及时披露公共数据的使用情况,接受政府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审查监督。对于政府部门等持有公共数据资源的主体来说,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管理方案和数据分类分级指导目录,形成系统的规章制度,督促取得授权的运营机构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建立有效的违规惩戒机制,依法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形成具有震慑力的数据安全责任制度。
完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构建公开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为确保公共数据的市场化运营合理有序,可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标准,采用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模型,或根据不同用户类型实行阶梯式定价,防止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过度商业化。在收益分配机制方面,运营主体应制定细化的收益分配比例和使用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收支明细;严格遵守相关登记要求,及时、准确登记数据使用情况,包括数据的用途、使用期限和收益等信息,为收益分配提供可靠依据。比如,《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实行数据产品和服务告知制度,要求运营单位及时将相关定价和依据、应用场景、使用范围等事项告知区域监管部门。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收益分配机制,将其置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同监督之下,有利于避免运营主体利用授权运营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优化数据获取的限制条件,充分发挥公共数据社会价值。作为数字时代的生产要素,公共数据源自社会生产生活,其价值也应回馈到生产生活中去。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主体应明确区分公共数据的类别,合理设置非敏感、非个人信息类公共数据的获取门槛,确保公共数据能够被安全有序地获取使用,在科研创新、商业创业等活动中最大限度实现社会价值。比如,《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主体还可以考虑将一定比例的收益投入公共服务提升、科研创新资助、教育项目支持或数据安全保障等公益领域,使公共数据的运营成为促进教育、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驱动力,让公众能够更便捷地利用公共数据,同时更好共享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用。
强化授权运营的公众参与,推动公共数据共治共享。除了主动公开、定期披露公共数据的运营使用情况以接受公众监督外,有关实施或运营主体还应在授权运营过程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途径,建立并完善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持续改进运营质量,确保运营活动符合公众期望,进一步彰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公共利益。此外,运营主体可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标准化的接口和工具,方便公众、企业和科研机构依法依规获取和使用公共数据,促进数据红利的全民共享。举办数据分析比赛等公众活动,可以鼓励在校学生、各行各业积极参与数据应用与创新,进而提升公众的数据素养,推动公共数据价值进一步释放。
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良性机制,让公共数据的要素作用在各行各业的生产建设中得以充分发挥,促进数据红利普惠共享,推动数字经济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如此,将助力新质生产力在各领域迸发新动能,为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技术封建主义:数智时代的资本主义批判
数智技术的狂飙突进给当代资本主义带来双重挑战:推动全球技术主导权重新洗牌的同时,导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结构性矛盾的系统触发。近年来,伴随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遍使用,围绕“技术封建主义”的讨论在西方学界兴起。技术封建主义现象的出现,是数智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垄断、技术霸权、社会分化进一步加剧的结果,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内在痼疾与弊端,以及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的难以克服的治理挑战。
技术封建主义的兴起与“从契约到身份”的退步
技术封建主义描述了这样一种愈加明显的趋势:在新技术革命背景下,资本主义并未如其承诺的那样走向一个更加平等和自由的未来,反而内在矛盾进一步凸显,出现了类似于封建时代的形态——少数科技巨头或平台企业像封建领主一样掌握了大量数据和权力,而普通用户则像农奴一样被束缚在这些平台上,失去了对自身数据和劳动成果的控制权,呈现出一种前现代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等级。在新技术经济崛起和技术寡头政治的作用下,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正在退回某种意义上的“封建主义”。技术封建主义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至少包括以下内涵:
“数字圈地”。平台垄断导致数据产权的集中化和排他性,数字平台企业通过构建多平台的体系和配套的终端体系,占有更多网络领土并攫取数据产权,形成了新的垄断。算法是确认数据产权的“围栏”,其精确测量和提取数据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并通过隐藏的业务排斥、非公平定价等方式保持排他性。在西方,超级技术平台占有全社会主要的财富增量,如美国“七巨头”的市值就占据了美国整个股市市值的23%。
“数字地租”。数字技术推动了基于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品牌、专利、数据)的垄断,形成了全球价值链的“微笑曲线”。在这个曲线中,设计与研发以及销售与服务环节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而生产环节的利润则在不断减少。这种基于无形资产的垄断推动了租金的转移,使租金取代了利润,少数企业能够通过租金获得更多收益。
“数字依附”。平台企业通过算法治理,对用户进行自动化的管理,剥夺了用户的反身性空间,即挑战现实的能力。这种治理形成了一种算法与自动化社会控制,使得数据生产者在数字领地内经受着类似于封建时代的人身依附关系,完成无偿或不稳定的工作,处于被剥削的地位。
“数字领主”与“数字农奴”。科技巨头建立了对数据产权的控制,以此占有原始数据生产者的经济收益,并逆向控制其社会交往,自身则成为寄生的收租者、封建领主式的食利者,完全依赖于数据生产者的创造。技术封建主义可能导致社会阶层固化,其中新的统治阶级掌握国家货币和非市场领域,通过“赢者通吃”制造社会断裂,加剧社会不平等和阶层固化。
可见,“技术封建主义”的概念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用以观察和描述新技术环境下的重大经济社会和政治现象,以揭示这些变化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及政治、经济秩序的深远影响。英国历史法学派奠基人梅因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现代社会取代封建主义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将人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关系束缚下解放出来。而技术封建主义之下,新科技革命与数字经济增长的成果被限制在“数字领地”之上,经济难以实现持续增长,更未导向全民共享,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矛盾日益加深乃至尖锐对立——数字身份的确认反而导致了要素垄断、平台依附和反向控制,带来一场“从契约到身份”的退步。
技术封建主义的弊病无法在资本主义框架内被克服
技术封建主义现象的根源在于对包括数据、技术在内的新兴技术资源的集中化占有、掌控和利用。克服技术封建主义,需要许多具体条件,包括数据资源的所有制形式、数字技术的利用方式以及针对数字技术的治理形态。技术封建主义符合资本主义的原则和逻辑,本身就是资本主义体系内生的产物,因而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应对挑战、克服问题的必要条件终究无法真正建立起来。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集中在少数私人企业手中。数字技术的加持,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强化了资本集中的规模和速度,形成了新型的集中和垄断。西方媒体时常议论的市场“虹吸效应”,多数情况指向新兴科技巨头形成的“赢者通吃”“强者愈强”的经济发展效应。当前,科技巨头不只是西方世界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实际上已成为整个经济体系的核心节点。而相比传统企业,西方政府对这些科技企业的发展依赖程度更高,尤其是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提升竞争力等方面。这种高度依赖,导致政府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政策来应对技术封建主义问题。
与此同时,大型科技企业不仅控制了海量数据资源和平台架构,强化了对公众和用户的控制,而且据此分割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的公共职能,在某种程度上掌控了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一方面,数据和技术资源的垄断是科技巨头确保其市场竞争地位和巨大政治影响力的关键,唯有确保这种垄断能力,才能确保自身对其他力量甚至对国家政权的掌控权,因此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弃这种权力,更不可能将之转化为社会共享资源;另一方面,尽管社会不平等状况不断加剧,且科技巨头进一步固化了这种社会分化结构,但资本主义国家却并未展示出治理和监管意图,其政治体制更是在应对科技垄断和数据治理问题上显露出巨大缺陷。科技巨头通过游说、政治捐款等方式,影响政策制定者,使政府难以对这些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或进行深层次改革。不唯如此,一些科技巨头运用先进的技术能力,操控立法和舆论,甚至干预国家选举和重大政治安排,目的就是为自身谋求更加宽松自由的发展环境。当今世界,主要西方国家针对数据垄断或过度集中的立法依然滞后于现实需求,这背后除了大型科技企业的积极游说,也有许多科技企业强化了自身的国际性运作,进一步加大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可见,技术封建主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形成和固化,原本就是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本体呈现;新型资本、技术垄断、政治割裂多重因素的复杂交织和持续堆积,必将触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结构性矛盾的系统爆发。
加快形成以人工智能为引擎的新质生产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已成为驱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人工智能+”迭代动态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技术变革,而且有助于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是当前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
以“人工智能+”驱动科技革命,加速技术能级跃升
新质生产力具有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质态特征。“人工智能+”作为新一代数字技术集合体,以数据、算法和算力为核心要素,驱动科技革命实现从孤岛走向连接、从初级走向高阶、从工具走向价值的全面升级,展现出超越工业经济时代的技术能级。
数据作为新要素,建构新连接。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不仅能建构起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新连接,还能以其纽带作用,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的价值链联动,进而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数据要素正深度融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生产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引领传统生产方式向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以及数据驱动的供应链管理等方式转变,破解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错配、配置效率低等问题,实现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变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算法作为新内核,生成新知识。算法是智能技术创新演进的关键所在,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内核。算法持续创新与突破,有助于创造与获取新知识、重塑人类知识生产与思维方式。在大数据、脑科学、超级计算等前沿科学与技术的交互协同下,算法展现出自学习、自训练、自优化等重要特征,符合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算法不仅在技术层面通过聚合与迭代,以概率模型实现机器决策,更在知识层面进行深度挖掘和重构,推动人工智能从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向决策智能、自主智能跨越式发展,不断培育出以创新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
算力作为新载体,释放新价值。新质生产力的作用发挥取决于新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程度,而算力作为激活新质生产力的基础载体,能够支撑新质生产力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释放新价值。算力已成为继热力、电力后的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生产力,不断突破传统物理空间向数字空间延伸,为海量数据资源与复杂算法的价值释放提供强大支撑。我们可以进一步借助算力进行数据的采集、传输、计算、存储与分析,耦合数据与算法,构筑起“人工智能+”的有机整体,不断提升知识挖掘的深度与广度,增加单位投入所创造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推动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
以“人工智能+”引发组织变革,推动管理范式转变
“人工智能+”是一场波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生产力渗透到生产关系的全方位科技革命,重塑组织全过程各环节,为组织变革提供全新管理范式。智能技术从组织化迈向社会化应用,不仅体现在组织生产效率的优化,更体现在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进一步推动管理范式转变,以更好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
提升生产效率,拓展服务场景。人工智能的业务应用场景正在不断拓宽,在制造、能源、服务等重点行业展现出巨大的应用价值,极大激发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潜能。在制造业领域,智能技术通过智能分析和预测,能够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和精细化,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能源领域,智能技术通过智能分析电网负荷和使用需求,能够实现能源最优分配与存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服务业领域,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客服系统的应用,不仅可以提供实时响应服务,还能为消费者带来个性化和智能化服务体验,提升服务效率,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重塑生产关系,激发主体活力。“人工智能+”能够重塑生产关系,激发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泛在化的数字连接,加强主体间的交互联动,打破传统生产组织的界限与信息壁垒,加速组织形态灵活化、虚拟化、平台化,使主体间的相互依赖性日益增强。人与人、组织间的合作更加透明高效,专业化分工进一步强化,催生出主体间全新的交互能力,构建起大规模社会化协作的生产服务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提高服务的灵活性和专业性,推动新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促进,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创新管理模式,动态响应市场。“人工智能+”带来新技术迭代下的管理逻辑转变,即从由外向内的被动响应转变为由内向外的主动感知,通过这种转变,管理者能够敏锐捕捉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推动组织变革创新。传统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往往依赖人力与手工操作,而智能技术的引入赋予组织高效实时处理数据、分析信息、作出精准决策的能力,使组织能够主动发现新的商业机会和市场增长点,在市场中占据先机。例如,基于供应链数据分析,可以优化库存管理和物流配送等,提升组织运营效率。
以“人工智能+”引领产业变革,构建产业生态系统
“人工智能+”涵盖了从基础技术研发到实际应用落地的一系列环节,推动了技术创新进步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产业生态系统致力于构建一个多元主体、丰富资源、高效机制等多种要素相互作用与促进的有机生态,通过持续增强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形成以创新为主导的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引领产业智能跃升。
产业优化布局,完善资源配置。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加速培育,正在成为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要抓手。“人工智能+”并非简单的产业计划,而是通过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基于价值共识与相互协作,构建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实现产业整体效率提升。具体而言,就是将产业生态系统中无序混沌的要素进行整合,使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创新资源在系统内配置得更加合理,从而提升市场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良好产业环境。
产业智能升级,提升附加价值。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支撑,“人工智能+”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战略。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组织以追求规模化生产为主。而数字经济时代的智能化特性,推动产业不断向高端化、绿色化迈进,显著提升了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例如,通过优化能源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式,助力产业实现绿色化转型,推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打造良性创新生态,助力传统生产力向更高效、更智能、更绿色的新质生产力跃升。
产业跨界融合,实现生态协同。生态系统的形成不仅依托技术的集成创新,还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紧密合作与协同,催生出以数据共享、平台开放为特征的产业生态圈。“人工智能+”作为创新技术的集合体,以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智能化决策支持和数字化平台优势,促进不同产业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产业融合。应通过构建开放、共享、协同的产业生态,加速技术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形成以人工智能为引擎的新质生产力。
健全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其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越发凸显,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对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发展,将其置于国家战略高度,接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特别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为数据要素化、市场化、价值化发展指明了路径。在此背景下,健全与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既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必须回答好的重大治理命题。
1.明确健全治理体系的基本思路
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顶层设计是治理体系的“指挥棒”,指导全局性、战略性治理框架的构建。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亟须从顶层设计角度统筹谋划、统一规则,推动数据资源横向纵向畅通流动,坚持全国“一盘棋”,为数据要素化、市场化、价值化的整体性统筹提供支撑。同时,我国率先创造性地将数据确立为生产要素,如何发展数据要素,全球范围内鲜有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和模式,需要在探索中前行,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抢抓机遇、改革破冰,形成了一些有效的模式与经验。国家顶层设计应充分获取、审视并评价这些地方经验,可复制、能推广的及时总结上升为制度,对存在地方特色和诸多前置条件的,给予客观评价并中肯引导,从而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双向互动中,不断丰富和完善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治理体系。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3)》显示,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到32.85ZB,数据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数据需求快速增长,但数据要素的发展还滞后于现实需求,面临数字生产关系不适应、数据要素配置机制不清晰、数据市场监管不明确等挑战,迫切需要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制度建设,明确数据权利、规则要求与行为边界,引导企业、社会与公众有序参与数据市场建设。在制度规则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催生数据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政府与市场在数据要素发展中并非孤立存在,市场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需要政策指引和制度护航,明确的制度规则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政府与市场持续互动、相互助推,共同推动市场规模与效率提升。
坚持小步快跑与快速迭代相结合。数据领域发展变化快、创新速度快,发展机遇稍纵即逝,不能等待全部战略布局完毕、全部体系构建完成、全部政策建设到位,需要坚持小步快跑与快速迭代相结合。数据要素发展初期,重点聚焦关注度高、市场反应强烈、能够看得清的领域,通过试验试点“小步快跑”,快速推出一批可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政策制度,积累经验和成果。数据要素发展进程中,根据试验试点中的反馈与问题,根据市场变化与技术变迁,“快速迭代”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推动治理机制的优化升级。小步快跑与快速迭代相结合,既保证数据市场建设的灵敏性与可操作性,也保证治理体系的适应性与持续优化,有助于紧抓机遇推动数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牢牢把握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这个关键点
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公共数据资源,这些资源初步形成了相对清晰的权属关系、规范的数据结构和广泛的服务领域,为深度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加之,公共数据资源与公众紧密相连,社会的关注度与需求度持续攀升。因此,用好公共数据资源,不仅具有鲜明的风向标意义,更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牢牢把握这个关键点,在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方面蹚出一条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数据、个人信息的高效流通和开发利用。
当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面向政务部门内部的共享,旨在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为政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协同监管效能、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支撑。二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开放,在确保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平台有序向社会免费开放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数据在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益服务作用。三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授权运营,针对不适宜直接开放的敏感公共数据,通过授权给相关运营主体并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实现供需对接和价值释放。目前,共享、开放两种方式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主动与按需共享,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需根据社会的数据开放需求,动态编制并更新数据开放目录,确保数据开放的完整性与时效性。
授权运营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创新点,承载着深化公共数据利用与价值挖掘的重任。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需谋划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数据家底,实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数据登记,实施“一证一码”管理,促进数据资源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二是规范授权运营流程,加强对授权运营过程的监管。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授权形式,如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对授权运营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原始公共数据直接市场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数据算法和资本优势实施垄断,以及对已授权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等行为,确保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既安全可控又公平透明。三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数据产业生态繁荣发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彰显公益性特质,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逐步构建起符合公共数据资源特征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区域合作和利益调节机制,发挥公共数据的规模化效应,鼓励企业开发多样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大模型开发、训练与应用,培育多层次的数据要素型企业,促进地区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3.探索健全治理体系的现实路径
把握制度建设主线,建立健全数据制度体系。通过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加快面向数据流通全过程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在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制度框架下,健全数据确权机制,明确各产权的归属主体、权利义务与行使方式,制定数据确权的标准和程序,探索产权登记制度等,为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提供保障。健全数据交易制度。探索权威、公正的数据估值定价机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数据交易的标准、流程与方式,建立起数据交易市场的基本规则体系,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的政策指引。构建数据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根据数据要素的权属关系、贡献程度、风险大小等,引导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多种收益分配方式,合理分配数据收益。数据制度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紧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数据要素特性,逐步建立起符合数据市场规律、契合数据市场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制度体系。
强化数据底座基线,一体化运营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是涉及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既包括传统的硬件基础设施,如云网、算力、平台、系统等,也包括运行的软性基础设施,如标准规范、安全机制、技术路线等。在国家层面,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明确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建设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数据的规模化、高效化、可信化供给流通。在地区行业层面,需在国家统一规范和要求下,在原有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基础上,分步骤、有序地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连接连通,打造高效联动、智能流通、安全可信的全国一体化数据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
守牢数据安全底线,探索监管新手段新模式。大范围大规模数据流动过程中潜存着各类风险和安全问题,必须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利用全过程。完善责任界定机制,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明确数据跨主体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规则,界定数据供方与需方的权责范围,夯实数据流通中的主体责任、运营责任、应用责任,做到责任边界清晰、责任落实到位。探索建立溯源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景,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账本技术、数据血缘工具等,对数据的生命周期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确保每个数据项的来源、流转路径、操作行为等都能够被追溯和审计,当发生数据安全问题时,溯源机制可以帮助快速确认责任主体。创新安全技术应用。探索开展数据脱敏等技术研究,对于经脱敏等技术处理后,能够确立识别为一般数据的,可按照一般数据开展流通交易,最大限度调动数据资源参与流通利用。在坚持安全与发展并举的同时,力图通过成本的最小化实现安全的最优化,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互动。
数据资产: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
大数据时代的浪潮中,数据已逐渐演变为国家发展的新“石油”,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关键资源。数据不仅承载着信息,是一种宝贵的资产,更是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引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
目前,我国在数据资产开发与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数据二十条”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数据资产的确权、交易和利用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数据资产入表的推进提升了数据资产的透明度和管理水平,是数据资产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数据基础设施的持续建设,为数据资产的有效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为数据资产的交易和流通提供了平台。
在新质生产力的构建和推动过程中,数据资产的作用日益显著。首先,数据资产是支持生产决策的基石,能够帮助企业和组织发现潜在的市场机会,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预测市场趋势和消费者行为,为其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决策风险。其次,数据资产促进了个性化和精准营销。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偏好;制定精准的营销策略和产品推荐方案,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帮助企业优化广告投放,提升广告效果和投资回报率。再次,数据资产在产品创新和研发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通过对市场和技术数据的分析,可以识别创新机会,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数据驱动的研发流程不仅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还能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成功率。此外,数据资产极大地提升了运营效率。通过对生产过程和供应链数据的监控和分析,可以优化生产计划和库存管理,减少资源浪费和生产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灵活性。最后,数据资产在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财务数据、交易数据和外部环境数据的综合分析,可以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还可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降低风险。
数据资产对提升新质生产力具有广泛而深远的作用,然而如何更好地发挥数据资产潜力,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仍然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挑战性问题。
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发挥作用的支撑。要加大对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物联网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推进5G网络建设,为数据传输提供高速、安全的网络环境。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是数据应用的基础。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数据管理政策和标准,确保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共享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数据治理框架,明确数据的所有权、责任和权限,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安全。企业需要严格遵守隐私保护法规,尊重用户隐私权利,建立用户信任,确保数据应用的合规性。
数据分析能力是实施数字化运营的关键。企业需要引入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和人工智能技术,增强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力。通过培养和引进数据科学人才,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团队,提升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发现潜在的商业价值和创新机会。为推动数据共享与合作,企业应积极探索数据共享模式和机制,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流通和协作。通过与合作伙伴、供应链上下游和行业联盟等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外部数据资源,拓宽数据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数据驱动业务创新是重要方向。企业应将数据分析结果与业务流程深度融合,推动业务模式和运营模式创新。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其数据化水平相对较低。相关部门应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建立中小企业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和技术协同,提升中小企业的数据应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数据要素的价值在全球范围内更具潜力。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和规则制定,加强与各国在数据领域的合作。推进跨境数据流动,促进全球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利用。通过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的数据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数据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数智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以数智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重在通过数智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信息交互渠道的不断畅通、数字治理路径的持续优化,显著提升乡村治理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让数字治理真正扎根乡村社会,切实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乡村数智基础设施建设
数智基础设施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数字底座,以数据创新为驱动、通信网络为基础、算力设施为核心的基础设施体系。数智基础设施的核心特征是数字化、智能化,是对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加强数智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的动能。
加强数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农村数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应有效加大数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部门需整合资源,落实优惠政策,采用多元化投融资策略,增加对农村数智化硬件设施的投资。对于数智化程度较低的农村地区,应实施重点扶持政策,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推广宽带、移动互联网和光纤等设施,提升相关基础设施的普及率和覆盖率,提高农村居民获取网络数据及信息的效率,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数智化和均等化。
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及跨领域协作等多维度工作。应进一步整合乡村关键基础设施,包括水利、交通、电网、物流、气象等,通过数智技术实现其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应用,不断改善农村硬件环境,推动智慧农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治理全过程。技术投入和创新研究是基础设施数智化发展的重要基石,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元宇宙、区块链等技术正在成为基础设施数智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应注重乡村数智技术的持续创新,通过相关技术的综合应用,形成更为高效、精准的治理模式,优化乡村治理格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推进乡村治理数智化平台建设。开发与完善乡村治理数智化综合平台,打造集民生保障、党建、政务公开、健康服务、数据采集等村级公共服务内容于一体的网站或应用软件,更好地共享信息资源、保障民生、便捷村民日常生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促进乡村治理更加透明化、便捷化。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强化乡村治理算力支撑。
提升乡村人才数智素养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提升乡村数智治理效能,离不开对乡村人才数智素养的培育。只有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数智素养和技能,才能进一步调动其参与数智化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加强农民对数智技术的学习培训。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是数智技术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应利用多种培训方式,如专家驻村指导、远程教育等,实现培训资源的广泛覆盖,持续推动各类数智服务和培训向农村地区延伸,通过普及网络知识,提高乡村居民的数智化意识与素养以及农民对数智化“新农具”的使用能力。重点开展数智农业与商业培训,提升农民的信息科技应用能力。此外,还应重视人才引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信息化人才服务农村。
提高乡村干部的数智技能。乡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乡村干部的数智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乡村治理的水平,乡村干部数智技能的提高对于周围的农民也具有重要带动作用。应重点提高乡村干部的数智技能,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等方法,聚焦数智技术应用、数字平台使用、数字经济与电商、公共服务数智化等内容,帮助乡村基层干部熟练使用数智工具,提高实际运用能力,促进数智技能的进一步普及。
增强乡村数智治理效能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目标是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而善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乡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在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的同时,努力减轻乡村数字负担,筑牢数智安全底线。
促进公共服务精准化。以数智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首先应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就需要深入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与相关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村庄数据资源建设。在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农村基层延伸的同时,针对农村群众数智素养不高的实际,开发简便应用软件,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在便民服务、民情沟通等方面的便捷优势。此外,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习惯和需求,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效弥合老年数字鸿沟。
减轻乡村数字负担。以数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还应有效减轻乡村数字负担,谨防“赋能”变“负能”。一方面,杜绝数字形式主义,避免治理标准和治理方式的过度数智化;另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乡村数智技术的发展应以乡村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为重点,防止数智技术供给的过度行政化以及乡村数智平台的空置。
筑牢数智安全底线。数智安全是数智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底线,这就需要基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有针对性地制定或完善乡村数据安全与共享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责任清单,有效强化数据安全监管,防止隐私数据泄露。同时,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对数据产生、采集、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漏洞和风险进行提前预警。此外,还应优化升级数据识别、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数据权限管理等共性基础技术,建立数据安全防护系统,更好地维护乡村治理中的数据安全。
数字赋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
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要抓好的九项重点任务的第一位,并提出“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消费越来越成为扩大消费的增长点,同时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服务消费的模式、内容和体验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数字赋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对于扩大内需和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1.服务消费成为消费提质扩容的重要引擎
数字经济时代,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服务消费占比快速提升,驱动消费不断提质扩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人口结构变化以及消费核心需求转换等,消费对象正在加速从实物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消费者对教育、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4.4%,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2%,服务支出消费增速显著快于商品消费支出增速。2024年上半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6200元,同比增长9.2%,快于居民人均消费增速2.4个百分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为45.6%。具备舒适性、发展性、享受性等特征的服务消费,如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体育保健、教育文娱等在居民消费中所占比重明显提升,成为消费提质扩容的重要引擎。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消费和引导消费升级的重要文件。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提出扩大餐饮服务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提升健康服务消费等举措。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提出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强化政策保障等重要任务。文件还明确提出要发展“数字消费”,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发展,加快建设和升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推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项目等。一系列恢复和扩大消费尤其是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的举措,为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构筑了有力支撑。
2.数字赋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机理
在推动服务消费发展的过程中,数字技术的作用正在逐年凸显。数字赋能服务消费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可以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生产效率,推动服务消费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数字技术克服服务缺陷,提升服务体验。服务消费与商品消费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服务的无形性、异质性、不可分离性和易逝性上。而数字技术的应用,正在逐步克服这些服务特性带来的挑战。例如,在线教育、在线问诊等线上服务消费活动打破了时空限制,使服务的“不可分离性”得到缓解。同时,互联网平台上的服务评价系统也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使服务质量更加公开透明,倒逼商家提高服务水平。
构建全新消费场景,满足个性化需求。数字技术赋能下,服务消费场景从实体世界转向虚拟世界,实现了多元化和个性化。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有助于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例如,无人便利店、AR沉浸式体验等线下场景和VR试衣间、直播间卖货等线上场景,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新的消费体验。这些场景设计增强了用户体验,满足了个性化、场景化的定制需求。
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和消费者通过线上交易平台建立了直接联系,打破了信息隔阂,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共享平台使供需双方能够精准对接与匹配,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数字技术也为企业提供了挖掘市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项目的条件。例如,企业可以建立服务需求数据库,了解客户偏好、定位服务群体、预测服务需求,进而提供更为精准的服务。
新基建提供底层支撑,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基建,为智能经济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底层支撑。这些技术将驱动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创造更多的消费场景。例如,通过AR、VR等数字技术,对旅游景区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式改造,提升景区的智慧化服务能力。同时,新基建也将为生活服务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其数字化转型和升级。
3.以数字化激发服务消费潜力、推动服务消费升级
服务消费数字化转型是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环节,以数字化激发服务消费潜力、推动服务消费升级势在必行。为更好地把握数字化带来的机遇,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与服务消费之间是相互促进的,数字化转型可以为服务消费带来诸多积极影响。比如,数字化技术可以帮助服务提供者跨越地理限制,为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如在线预订、移动支付等,可以减少消费者的等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还可以利用数字化技术更精准地分析消费者需求,提高服务的个性化和定制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需要解决几个关键问题:一是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牵引,扩展服务的边界、范围和主体,提高服务效率和增强服务体验,形成新的价值增长点。重点突破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发展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等核心产品,扩大云计算在商贸流通、金融服务、教育医疗和交通航运等服务业领域的应用,增强智能化云计算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水平。二是引导本土服务品牌的数字化升级,借助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加强大数据分析,推动品牌的有形化、差异化,增强品牌的感知度、知名度。三是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树立以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为基础的优质服务导向,保障服务质量和服务体验。对标国际先进标准,鼓励开展服务质量认证与达标评价,推动地方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共建服务业数字化的行业标准和品牌标准,指导行业数字化转型和品牌培育。以标准化促进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和服务过程程序化,保障优质服务体验获取和服务品牌增值。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新业态,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中国标准。
强化数字技术的应用,构建服务产品供给者和消费者的信任机制。服务消费包括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及服务的无形性、高体验性等,其消费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供需匹配难、信任机制难以构建等问题。因此,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构建服务产品供给者和消费者的信任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是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社会组织、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同时积极鼓励消费者参与,共同制订服务消费标准细则。发挥平台企业在信任机制构建、交易保障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使消费者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完成服务消费。二是明确数字身份认证,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通过数字证书、生物识别技术等,确保网络中个体的真实性和唯一性。完善数字信任的基础设施,如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密钥管理系统等,保护用户数据不被滥用或泄露,切实保护好数据安全与隐私。三是增加供需双方透明度。服务提供者应该确保数据处理过程透明,让用户了解他们的数据如何被使用,比如利用区块链等先进加密技术,构建不可篡改的数据记录,增强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四是顺应数字经济和数字消费发展规律,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创新发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
发挥数字平台的供需枢纽作用,优化数字服务消费生态体系。数字平台链接无数商家和用户,是供需双方的枢纽。实践中应充分利用好数字平台的评价榜单,增加线上曝光,激发消费活力。政府部门积极完善文化旅游、餐饮酒店、快递配送、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健康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标准与认证制度,从而将更多潜在消费需求挖掘出来。培育服务品牌,通过平台流量、网红、达人等推动服务品牌成长,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双向繁荣的局面。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特别是在信息消费、金融消费、医疗健康消费等领域的新业态、新技术方面,加强消费者保护立法。完善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服务评价和投诉渠道,加强对虚假营销、假冒伪劣服务产品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以数字技术拓宽服务消费场景,拓展服务消费空间。支持数字企业积极应用柔性化、智能化生产模式,加强技术、产品、服务创新,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数字消费新场景,丰富服务消费业态。推动服务消费相关领域同数字技术深度融合,运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3党打印等数字技术,构建丰富多元的服务消费场景。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数字平台链接市场、畅通供需的功能,为小众、低频新兴服务业态集聚消费者,培育个性化服务市场,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长尾客户”需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重点是利用数字技术更新传统服务的交付模式、体验模式、运营模式,扩充服务消费内容,大力发展线上社交、云体验、预约服务、无接触服务、到家服务等新兴服务,以此拓展服务消费空间。
数字技术赋能扩大消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消费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近年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既拓宽着消费半径和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便捷性;又催生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满足消费多样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蓬勃动力,使数字消费成为消费市场新的增长点。
数字技术激发消费潜力,为扩大消费注入新活力
当前,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应用于教育、医疗、娱乐等行业,提供了更为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释放出数字技术赋能消费的活力。
扩大消费半径,提升消费便利性。数字技术打破了时空界限,拓宽了居民消费半径。一方面,电子商务等线上消费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形态,发展势头良好。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2023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27.6%,创历史新高。2024年“618”大促期间,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累计销售额7428亿元,其中直播电商平台表现亮眼,累积销售额达2068亿元。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打破跨国消费的物理边界,跨境电商日益成为外贸新动能。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国内主要电商平台进口商品销售额达2903.4亿元,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便利多元的消费选择。
丰富消费场景,满足消费多样性。得益于数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网民规模不断增长,截至2024年6月网民规模近11亿人,为线上消费市场空间的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数字技术促使消费新场景不断涌现。首先,推动消费场景从线下拓展到线上。当前,短视频作为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内容,已成为吸引网民“触网”的首要应用,各大商家利用短视频带货、直播带货等新模式延展销售网络,以社会化营销方式吸引居民消费。其次,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加速融合。传统商家把握数字技术发展机遇,加速数字化转型,开拓线上市场,不少国货品牌利用短视频等进行产品推介,国货“潮品”消费等新型消费增长点不断形成,拉动着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智慧出行、智慧医疗等模式持续发展,2023年网约车、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相较于2022年分别增长了20.7%、14.2%,数字技术让居民生活更加智慧更加包容更加幸福。
优化消费关系,增强消费舒适性。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所在。数据要素快速累积,深刻改变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赋能消费持续增长。从企业来看,随着数据要素大量累积,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以及市场发展方向,提供更加适合消费新需求的产品,在此过程中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从消费者来看,数据共享降低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仅使得消费者有更多选择,而且能够更好地了解产品信息,提升消费获得感满足感。从政府来看,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生产、交易模式、支付方式等关键数据,提升监管效率。
更好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持续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
适当超前布局建设数字新基建。聚焦数字消费升级,把握人工智能大模型、物联网专用芯片等领域发展趋势,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前布局建设5G网络、物联网、算力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消费发展的底座。在此基础上,利用好数字技术推动消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激发居民消费活力,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于消费的驱动作用。当然,在数字新基建布局和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区域之间的协调关系,避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更好发挥数字新基建对于数字消费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力度。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引导企业积极拥抱数字时代,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运营模式,既在线上市场创造消费新模式,又在线下打造实体消费新场景,让数字技术更好地赋能传统消费。加大数字技术在出行、旅游、康养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数字技术赋能生活服务,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数字医疗、数字教育、数字养老等新模式。关注老龄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等问题,降低数字消费应用门槛,使得数字技术赋能消费模式更加普适化。
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数字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应用也会带来相应的风险。例如,数字平台集聚大量消费者数据,隐私安全保护面临风险挑战。为此,必须与时俱进加强监管。把握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完善数字消费等法律法规,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数字监管平台,提升部门监管的数字化水平,为居民消费维权提供有效途径,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数字技术助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数字技术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正在重塑中国的社会结构、商业生态和职场文化——
数字技术助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这一美好愿景的实现。2022年末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产品问世,及随后展开的中国百模大战,引发了全球对生成式人工智能(AI)的广泛关注和应用。数字技术作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正在重塑中国的社会结构、商业生态和职场文化,有效利用数字技术不仅大幅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激发企业创新、增强员工效能及促进个人职业发展,促进人们物质富裕,而且也创造、发明了更多的精神产品,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赋能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富裕。
数字技术具有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在能力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个多层次、多内涵的丰富概念,是相对于社会发展、经济富裕要求而言的动态范畴,尽管还未形成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确切定义,但毫无争议,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愿景一定是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得以实现。“精神需要—精神生产—精神享受”是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而“需要—满足—新需要—再满足”是精神生活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精神生活是人类生活整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生活的灵魂所在,它以物质生活为前提,同时又超越于物质生活,具有独立性。人的精神需要是精神生活形成的直接动力,而精神生产和精神交往是精神生活形成的两种路径,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更能体现人的存在及其本质,只有观照到人的这种历史自觉,才能催生人的生产诉求和实践结果。从人类动机理论来看,精神需求的满足是驱动个体行为和自我发展的核心动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当个体的基本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后,自然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如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因此追求精神生活、满足精神需要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实现个体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精神生产和享受的前提条件。
数字技术具有高效性、互联互通性、平等性和全周期性,抗干扰能力强,保密性好,通用性强,去中心化,可以将不同的资源有效地联结起来,形成更加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居民的积极性,形成新的社会连接方式,能够打破传统的户籍、区域、单位等组织边界,形成社会个体之间新的连接机制和相应的社会结构,为不同群体提供获取知识和资源的平等机会,有利于赋能精神生活的丰度和广度。
数字技术通过赋能,创造出更多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使人的感官获得精神上的享受、心灵获得净化和宁静。作为一个虚拟与现实结合的去中心化的平行世界、人类由碳基文明转化为硅基文明的标志性产物,“人工智能+机器智能+人机智能”组成的数字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内置了社交网络,被赋予了人类所独具的对外感知、社交、情感、思维、自我意识、判断力甚至自由意志、模式识别等精神层面的东西,人工智能的行为和思维能够像人类一样灵活应对各种情境,进行情感交流和互动。
脑机连接、机器知觉、语音语言处理、智能搜索、复杂系统规划、情绪感知、知识学习以及交互算法等更高阶技术运用,将人们带入到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信念相融合的数字认知世界,使人们拥有沉浸式的体验,获得无限贴近现实的精神快感,不仅延伸了人的大脑、五官和四肢,实现了“人的延伸”,而且复制了人的意识和思维,让人成为“延伸的人”,从而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精神满足和愉悦。
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初心和使命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精神生活是人类特有的,是人类的本质特征。数字技术赋能人民精神生活富裕的技术特征,与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具有很强的契合度。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将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作为自身的追求,致力于领导人民实现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富裕的共同富裕,尽最大的努力满足人民对科学的追求、对知识的渴望和对自己发展需求的精神生活满足。
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通过办学、扫盲、办报、出书、广播、演剧、演讲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在艰苦的物质条件下营造出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伟大革命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提出用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大力开展扫盲和扫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等移风易俗活动,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除旧布新,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改造旧思想、旧观念、旧习惯,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富裕打下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不仅要在物质上富裕,还要在精神上富足,强调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精神生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促进物质生活富裕的同时,也要推动精神生活发展。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向前。”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意味着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逐渐从实践探索迈向理论建构。
数字技术赋能,进一步加快了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一伟大事业的速度,扩大了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深度和广度,并创造出了大量前所未有的精神生活场景,人民的精神生活也逐渐数字化、自助化,进一步促进新的“自助餐式”精神形式的出现,人民精神生活具有更强的互动性,且向着“更加具身”和“更加虚拟”的方向深化发展,弱化了真实与虚拟间的绝对差异。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对于人的发展具有本质性意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共同富裕实现规律认识的高度升华和理论自觉。
有效促进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包括个人、群体、社会和国家多元主体,尤其需要每个个体具有集体意识和国家、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形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共同体”。
数字技术对精神生活的影响既是深层次的也是多维度的,通过“人的延伸”和“延伸的人”两条路径,深刻改变了传统精神生活的运行逻辑,科学技术将“人是机器”转化为“机器是人”,延伸了人的体力和脑力,进而“人是数字”转换为“数字是人”。数字技术为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与普惠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同时也面对多种现实挑战,包括精神产品供需结构的失衡、精神生活分化加剧、信息过载引发的精神困境、算法偏见以及隐私泄露等系统性风险,不仅限制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还可能进一步加剧精神生活的不平等。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可以通过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工具,将精神生活的场域从传统的物理空间延展到虚拟空间、数字空间,并进一步发展为增强空间,使精神生活的空间边界与体验形式均得到拓展。数字技术直接作用于人体,通过健全、弥补和增强身体机能,提供超越自然界限的感知与体验能力,提升精神生活的质量和层次,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数字技术赋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可从以下方面有效促进。
第一,推动数字基础设施的普惠发展,缩小精神生活的数字鸿沟。政府应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和技术落后群体中,推广基础数字素养的教育和培训。通过政策补贴或减税,降低智能设备的购买和维护成本,让更多社会群体能够平等地接触和享受人工智能赋能的精神产品。
第二,加强对数字技术伦理问题的规制,推动技术发展与社会伦理协调发展。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必须与社会伦理规范的完善同步推进。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快制定针对数字技术应用的法律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在算法偏见、隐私保护和自动化决策透明度等关键问题上,建立有效的监督与问责机制。通过提高技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因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不公正,增强公众对数字技术的信任感。
第三,构建职业安全网,推动劳动力向新技术岗位的过渡。随着数字技术和自动化技术逐步取代传统岗位,政府应加强劳动力市场的保护政策,完善职业安全网,减轻个体因技术进步带来的职业焦虑感。通过职业再培训、技能提升计划等方式,帮助劳动者适应新兴的技术岗位,缓解因职业替代带来的精神压力与社会不安。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就业支持和过渡措施。
第四,优化信息配置机制,防止信息过载与精神压力加剧。针对信息过载和数据洪流问题,政府和科技企业应加强对信息推荐算法的监管与优化,推动建立更加健康的精神生活生态系统。通过限制对算法的过度依赖和内容同质化倾向,确保用户能够获得更多元和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同时,开发更加人性化的数字工具,帮助用户有效管理信息流,减轻因信息过载带来的精神疲劳。
第五,强化数字技术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政府应加强对关键领域(如医疗、金融、交通)的技术安全监督,推动数字技术系统的冗余设计和安全防护。确保技术失效时社会系统能够迅速恢复运行,减少技术依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建立技术失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公众利益。
数字文化产品破圈 呼唤人才培养破题
国庆期间,一批数字文化作品闪亮登台,接连引爆文旅市场。运用数字技术,《奇遇三星堆》VR沉浸探索展还原了古蜀文明的奇境,《延安十三年》大型红色沉浸式歌舞剧带给游客全新的红色文化体验,大型史诗文旅演艺《徽秀》为观众带来徽州文化视觉和心灵的双重享受,多家博物馆文博联动电影《只此青绿》邀请观众同作“展卷人”。数字文化产品的破圈不断为数字文化产业市场的繁荣增添动力。
随着数字文化破圈作品的竞相涌现,公众的目光也转向背后的主创团队。人们发现在数字化浪潮席卷文化产业并加速演进的今天,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人才面临短缺。从就业市场看,互联网营销师、商务数据分析师、数字化管理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数字孪生应用技术员等新职业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有实践经验的数字文化产业人才更成为企业争抢的“香饽饽”。《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显示,当前我国数字人才总体缺口在2500万至3000万,各行各业对数字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
培养数字文化产业人才,教育是基础,高校是重头。近年来,自“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后,各类高校都在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且独具特色的“新文科”人才培养之路,依托管理、艺术、传播等传统优势学科,构建适合我国教育体制的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如何让高校数字文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数字人才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文旅市场数字化产业需求相耦合,则是关键所在。不仅要更新教学理念,积极适应技术升级迭代、产业跨界融合对复合型人才的“渴望”,还要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富有针对性,突出高校自身特色优势。同时不断弥合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之间的鸿沟,培养数字文化产业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另外,数字文化产业带来的如直播、短视频、游戏、网络文艺等新型灵活的就业方式,也推动着广大高校针对就业培训等人才服务机制不断创新。
今年4月,《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发布,旨在发挥数字人才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赋能蓄力。高校人才培养作为落实新的文化使命的途径,须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能力。融入现代数字文旅、重塑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理念,把培养学生的数字化发展思维、数字化管理理念、数字化分析素养、数字化创新能力融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为文化产业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打牢坚实基础。
数字文化产业人才贵在跨界融合,而交叉学科建设则是实现跨界融合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学科建设改革要围绕产业链加快布局学科链、专业链,因地制宜新设、改造一批数字文化相关专业,增强学科专业与产业结构契合度,推动特色优势学科与文化产业学科交叉融合,切实提升交叉学科建设水平。另一方面,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有赖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的共同推进。只有整合多方资源,共同打造人才培养平台,形成“产学研用”各方互动、各方联动的合作机制,才能真正提升文旅数字化人才的培养水平。
日前,国家已将沉浸式体验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文化新业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科技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实现了文化效应与经济效应的深层融合。数字人才的培养,还应注重契合市场发展规律,转变“有技术无创意、有创意无市场、有产品不对销”的局面,加大存量专业调整力度,健全预警退出机制,更好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着力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新一代数字技术日新月异,数字文化经济势不可挡,提升数字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能力是大势所趋。我们期待着随着数字文化产业人才竞相涌现,更多的破圈作品将会展现在人们面前,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将会成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主力军。
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全民共享
谈及数据要素,很多人是站在用户的角度,关注的是它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但其实还有一个变化,不易察觉却极其深刻,那就是每个人都具有生产数据的能力,我们都是数据的生产者。人们每点击一下屏幕,每输入一个文字或一句语音,甚至每上传一张照片或一段视频,都在生产数据,天然地“占有”着数据要素。如果没有普通民众的贡献,就无法产生海量的用户数据,也就谈不上后续的数据利用。如此来看,数据要素的收益应该惠及每一个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性环节。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通过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其中,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全民共享,成为完善要素分配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列为与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并列的生产要素,并提出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数据要素的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与治理等基础制度的构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当前,以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为基础,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全民共享,对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数据作为深度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新型生产要素,对初次分配下所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影响。数据上升至要素的地位,意味着数据价值贡献者可以通过价值贡献大小获得相应报酬分配。这将有效提高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的贡献效率,最终带来更大的价值贡献、做大经济“蛋糕”。数据要素相较于其他传统要素的特点在于,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有赖于数据的规模集聚。因此,在数据要素参与贡献的初期,应通过样本聚集和特征聚合形成数据规模的“临界规模”,满足价值产生的初期条件。此外,数据要素的规模与产生的价值大小也并非呈现线性关系。随着数据量的提升,潜在的价值将加速增长。这意味着,数据要素需要快速集聚,才能完全激发其价值。对此,在初次分配阶段,可以市场机制为主,辅以适当的政府、行业引导机制,例如,引导激励个人及组织将部分或初期数据进行汇集共享,快速集聚形成初期规模,从而为后续数据市场按照传统经济规律增长创造基础条件。
在做大数据赋能的经济“蛋糕”的同时,需要警惕数据资产的泡沫化风险。数据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始终是一个经济难题。尤其是,数据资产的价值产生过程往往需要和人工智能等复杂算法相结合,而人工智能算法产生价值又往往伴随着一个试错和迭代的过程,这进一步增加了对数据价值归因测算的难度。当下,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价值评估和入表是众多企业关切的问题。如果数据资产的价值测算存在误差,就有可能导致数据资产泡沫化。为有效防范数据资产泡沫化,需要政府主导建立透明公正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数据资产估值的公信力,这是做大数据赋能的经济“蛋糕”的一个重要市场基础,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落实“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分配原则。
初次分配由市场主导,而资源禀赋等因素的差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可能会扩大收入分配差距。企业垄断行为、无序市场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警示我们,需要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更加关注公共利益,逐步建立起保障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体制机制。一方面,不同的数据价值贡献者在数字能力及素养方面存在差距,在初次分配中价值贡献不同,从而造成了收益分配差异。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在于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的存在,影响城乡公平地享受数字经济发展释放的价值红利,同时影响就业、发展、收入分配等,不利于全民价值创造及共同富裕的实现。为此,应着力提高社会整体数字素养,消除不同区域间、人群间数字鸿沟。同时,以数据这一基础资源为治理切入点,由政府采用一定的手段进行调节引导,对数据要素收益进行再分配。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中一些平台企业获得了市场控制地位,使得数据要素更容易向这些平台进一步集聚,进而出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带来了冲击,造成数据收益分配不公。为此,可以考虑以企业的数据要素市场份额为依据,制定完善垄断判定的新标准,多措并举打破“数据垄断”,合理分配数据要素,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共同参与、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保障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公平。
初次分配是基础,再分配是关键,而第三次分配讲自愿、讲公益,是前两次分配的补充。应在第三次分配阶段,鼓励头部企业将一定的数据资产进行公益让渡,通过政府主导的数据组织(如数据央企、数据中心等)对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数据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让渡转移,将有利于数据要素的广泛应用,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科研院所的创新创造、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等活动赋能,发挥出边际成本下降、边际收益递增的规模经济效应、乘数效应,创造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并将所创造的价值红利进行全民共享。
完善工业互联网创新体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一表述不仅为我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注入了政策动能,也标志着我国正加速从“制造大国”向“智造强国”跨越。
当前,我国工业互联网已从概念探索迈向规模化应用阶段,其深度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覆盖41个工业大类、49个国民经济大类,通过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重构生产要素配置方式,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统计显示,我国至今已累计建成万余家智能工厂、700家5G工厂、72家“灯塔工厂”、1.7万个“5G+工业互联网”项目,连接工业设备超9600万台(套),培育340余个具有影响力的平台,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35万亿元。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率先布局,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生态。例如,2024年,广东省创新探索从“单点突破”到“链式改造”的实践模式,培育9个跨行业跨领域、33个特色专业型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累计推动超4万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带动70多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江苏省通过“一平台一行业”模式,累计建成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61个,助力全省制造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1.2%;浙江省通过打造“未来工厂”标杆,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数字化水平2.0以上的企业数量比上一年提升了13.01%。此外,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已覆盖31个省份,标识注册量突破4000亿个,日解析量超过1.5亿次,广泛服务40多万家企业,为推进我国新型工业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作为新型工业化战略性基础设施的重要驱动力量,工业互联网在创新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部分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亟待突破、应用的深度广度不足、产业发展生态有待完善、区域发展不均衡、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加强、人才供给结构性失衡等。对此,应加快构建“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生态协同”的三维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强化产业政策顶层设计,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工业强基2.0”工程,重点突破工业实时操作系统、智能传感芯片等基础技术,提升我国工业基础研究、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AI与5G-A协同发展,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低空经济等领域催生颠覆性应用,为数字经济注入新动能;继续推广工业边缘计算节点建设,加大在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国家级工业大数据中心布局。加快完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促进不同企业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培育数字化转型生态。鼓励龙头企业打造“灯塔工厂”,通过示范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重点突破产品设计、质量管控等典型场景。支持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发展,提供“咨询+平台+实施”一体化解决方案,降低中小企业转型门槛。通过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推广“数字券”、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等形式,进一步完善企业数字化转型激励机制。提升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小企业专属服务通道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推动产教融合,设立工业互联网交叉学科,培养兼具工业知识与数字化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深化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机构等合作,建立产业联盟,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培育和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引导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共同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推动工业互联网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催生更多创新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加强对工业互联网设备、系统、数据的安全防护,保障工业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监管,建立工业互联网产业风险预警机制,构建“主动防御+动态监测”安全体系,规范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安全能力评估认证机制,为工业互联网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以AI赋能数字电网发展
人工智能作为科技强国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当前在电力行业,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重塑能源领域发展路径。深化数字电网建设,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深化改革为引领,全力投入人工智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两化促两型”战略成为南方电网应对能源转型挑战,破解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协同难题关键举措。
顺应AI发展浪潮
势在必行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未来一个时期,多模态大模型、联邦学习、边缘计算、智能体大脑、迁移学习、具身智能、强化学习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将齐头并进。模型的推理成本、泛化能力、可解释性、复杂计算和仿真能力将显著改善。因此,正确认识人工智能作用、把握人工智能建设规律、找准人工智能发展着力点、形成系统化推进体系,是实现电网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在电网行业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的大背景下,推动生产活动的要素效率、组织效率,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附加价值稳步提升,必然要求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组织方式来升级改造传统的电网生产方式,提升物理电网“可观、可测、可控”水平,促进“源—网—荷—储”多要素互补互济。
与传统技术相比,人工智能技术能显著提升电网适应新能源普遍接入的能力。以电网仿真为例,分布式、微电网等新能源接入使得电网结构日益复杂,涉及的变量、参数显著增加,计算量呈指数级增长,使得传统方法难以准确模拟真实电网运行情况。人工智能技术依托深度神经网络,能够从海量、高维的数据中提取关键特征和规律,对复杂电网系统进行高效表征,为电网产业基础高级化奠定坚实基础。
众所周知,传统的信息化业务流程大多是基于预设的固定规则来运行,缺乏足够的灵活性和自适应能力。以服务用电客户为例,随着用户侧对供电质量、个性化用电服务需求不断升级,传统信息化在数据挖掘和深度分析方面的不足日益凸显。
我们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深度分析用户来电诉求,推荐个性化应答,并提供动态的需求侧管理和定制化服务。这就需要打破传统的相对标准化服务方式,形成人工智能驱动的电网企业与用户更加智能、互动性更强的关系,赋能客户服务运营模式的深层次变革。
发展人工智能重点在于推动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电网行业具有海量专业数据优势、丰富场景优势,为人工智能技术落地提供了“土壤”。以配网智能分析为例,从业务出发,瞄准“故障在哪里、负荷在哪里、低电压在哪里、风险在哪里、线损在哪里”等关键问题,应用AI技术对台区低电压、重过载、三相不平衡、停电等缺陷进行深度分析,实现配电网负荷状态透明化,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要加强多技术协同。以电网设备故障诊断为例,涉及机器视觉的表观特征识别,机器学习的异常特征提取,强化学习的故障精准分类等。就要加强多源数据整合和分析,以负荷预测为例,需要综合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用电负荷,同时还要对气象数据、电网设备运行参数等进行综合分析。
拥抱新质生产力
数智驱动
随着风、光等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如何保障间歇性、波动性电源的稳定接入和消纳,是电网实现从传统单一功能型电网向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电网蜕变的关键。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只有坚持技术引领、效率引领、绿色引领、创新引领,才能助力电网发展迈向更加智能、高效、可持续的未来。
坚持技术引领,将人工智能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抓手。新型电力系统涉及更多的分布式电源、复杂的电网拓扑结构以及多样化的用户用电需求。在电力调度领域,应用强化学习技术可以辅助安排电力传输和发电功率,降低网损,提高电网运行经济性;在设备运维方面,利用机器学习识别故障异常状态和潜在故障模式,指导生成更优的预防性维护策略;在电力交易端,通过AI技术构建智能预测模型,辅助用户选择最优的交易策略,加快交易进程。人工智能技术突破了传统技术边界,实现生产流程、时间约束、成本控制、安全稳定等的优化,是加快电网产业升级的助推器。
坚持效率引领,将人工智能作为实现电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电网的高质量发展是在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安全、可靠、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必将加快电网生产从依赖人工经验的固定周期检修向状态检修转变。全面实现巡检机器人、无人机普遍覆盖,彻底取代传统人力巡检跋山涉水的旧模式。
坚持绿色引领,将人工智能作为推动电网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助力。人工智能在新能源接入、电网运行调度、设备运维、能源综合管理以及电力市场发展等多个关键环节,都展现出了对电网绿色低碳转型的强大助力作用,是推动电网实现绿色低碳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同时,在高耗能算力产业大发展的当下,创新电算协同,推动东数西算工程落地实施,以西部地区的“清洁瓦特”催生“绿色比特”,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将人工智能作为构建电网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牵引。人工智能正在推动虚拟电厂从构想步向现实,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和用户侧负荷的灵活调节。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融合有助于实现碳监测与碳追踪,提供“碳排放—碳监测—碳资产—碳交易”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人工智能在微电网能量管理方面起着重要支撑作用,它有助于对分布式能源、负荷、储能等资源展开实时监控、进行精准预测以及实施优化,进而提高微电网内的能源利用效率。
推动电网转型升级
成果落地
近年来,南方电网把握人工智能新机遇、新任务、新要求,在数字电网、数字企业、数字服务和数字产业建设上用劲发力,首次建成电力行业自主可控电力大模型“大瓦特”,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落地实践。
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南方电网积极探索以人工智能技术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聚焦“两高”特性,攻关多模态大模型、复杂建模和仿真、迁移学习等“硬骨头”,应用大模型和强化学习等技术破解新型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不可能三角”。投运全国首个AI系统负荷预测平台,系统负荷预测准确率从97.6%提升至98.3%;通过强化学习技术解决分布式能源大规模实时决策问题,突破了秒级实时调控的世界性难题……
创新赋能企业管理增效。南方电网坚持将智能化技术融入企业管理全过程,以数据驱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结构优化,促进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高效协作。基于大瓦特模型的“智写”应用显著提升了办公效率,融合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合同关键条款识别、分类和法律风险分析落地应用提升了合同审查效率,流程自动化提升财务工作效率80%以上。
促进服务模式升级。南方电网重点投入智能客服和南网在线建设,研发了“五位一体”的客服大模型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智能化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与用户的共同成长,让人工智能技术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南方电网以“电力+算力”支撑绿色能源供给体系,驱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协同优化调度,实现网域清洁能源基本全额消纳,公司连续三年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超过50%。此外,公司还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虚拟电厂、电力现货交易、微电网能量管理、碳监测和碳追踪、充电桩规划等新兴产业落地应用。
以数实深度融合为抓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数实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以数字技术创新与扩散为基本支点,以数据要素的使用为内在形态,在实体产业的应用场景中实现生产力跃迁,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典型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以数实深度融合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以技术深度融合,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动力
以应用拓展为方向的“新技术”革新突破,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创新力和创造力。数实融合过程会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柔性化方向发展,使得研发成果快速、精准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企业可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研发数据的全面采集、存储与分析,辅助科研人员快速定位创新点,进行新材料、新产品的预测和模拟设计,大幅缩短产品开发周期,优化研发路径。通过对产品研发、生产流程的持续改进和迭代优化,形成“研发—生产—反馈—再研发”的闭环创新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作为数实融合的核心动力,技术融合通过深化数字技术创新能力与应用层次,推动了生产力的变革和创新。为此,一要提高核心数字技术的攻坚能力和创新水平。对于关乎国家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要抓主要矛盾,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强大合力;对于具有先发优势的潜在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产业的前沿技术,要坚持久久为功,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二要加快技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创新必须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产业活动。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同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实现科技成果从科学研究到实验开发,再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更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以要素深度融合,夯实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
以数据要素为代表的“新要素”聚合重组,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优化要素配置模式。数实融合过程中,数字技术渗透、赋能于万物之中,赋予了劳动资料数字化的属性,推动了以数据为核心的要素创新性配置。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创新和数字动力的不断注入促成了多技术、多功能、多要素无限重组与持续聚合,数字化劳动资料以其强劲的渗透性和泛时空性,推动生产、再生产多个环节的资源快捷流动和要素高效匹配,以资源要素创新性配置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在生产要素层面的深度融合,构成了数实融合的重要基础,为此要加速数据要素积累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一是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市场建设。明确数据权属边界及收益分配原则,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此外,破除数据要素流动壁垒,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和交易技术标准,加快公共数据基础共享协同、开放开发,打破“数据孤岛”。二是促进传统生产要素的智能化升级。借助数字技术,对传统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进行智能化改造和升级,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三是推动生产要素组合优化与创新。促进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生产要素的跨界融合,形成新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同时以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契机,推动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最终实现新质生产力要素配置的全面优化。
以产业深度融合,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业态
以数字化转型为驱动,加速释放传统产业发展的“新动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构筑“质”的优势。数实融合将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紧密结合,硬件智能化转型和软件集成化应用叠加,通过组织更新、流程再造和数字化导入,全面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和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同时,依托“网联”系统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制造业企业与数字服务企业的高效连接,推动传统产业实现全链条数字化转型升级。数实融合过程实现了实体经济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的转型,不断拓展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和潜力,推动新质生产力不断涌现与持续发展。
作为数实融合的延伸和拓展,通过产业融合可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推进产业协同,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相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为此,一要推动数字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坚持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先进产业数字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发挥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不断强化传统产业对先进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要加快现有业态与数字业态的跨界融合。加快多行业、多业态间资源、技术、服务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探索跨界融合过程中出现的生产消费新环节、新链条、新模式,促进新质生产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更好地满足和创造新需求。三要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加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跨产业合作与协同,构建全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
以制度深度融合,优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
数实融合催生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业支撑与经济载体,其过程深刻改变了经济生产模式,推动生产组织和社会分工方式向网络化、扁平化转型,为产业和企业的创新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孕育了许多跨界融合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以产业数字化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新赛道,并有效牵引其他领域和行业发展。此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也催生了创新型企业,不仅提高其生产效率,还通过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撑与经济载体。这些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新的发展主体,呼唤着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制度融合是数实融合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建立健全数实融合的制度体系,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一是由政府牵头制定数字化转型标准化路线。统筹部署一体化政务系统建设,加强对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与投资,通过完善实体经济基础数据的处理与存储,推动数字技术深度渗透到产品制造各主要环节,发挥数字技术对初创企业的助推作用。二是以市场为主导推动数字供给端与需求端协同发力。一方面要继续实行扩大内需战略,推动政府公共数字消费需求、产业集群下数据资产流通需求、终端消费者数字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以产业数字金融体系建设为契机,通过资产数据化和数据资产化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效益。同时重点聚焦农业、制造、物流等领域,打造产业互联网的新经济平台,形成“数字生产服务+数字商业模式+数字金融服务”的产业新模式。三是以企业为主体贯通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构建以数字沟通、传输为桥梁的业务主流程,利用数据仓库形成环流,对接所有业务子流程,实现生产系统的一体化大协同,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筑统一高效的数实融合生态系统。
以数字产业集群为载体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25年要抓好的九项重点任务,其中一项就是要“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同时强调“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解决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这一问题,而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可以突破资源要素集聚与配置的地理、物理空间限制,促进市场相互开放,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和整体性,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提供可行路径。
在一定的地理空间条件下,产业集群可以通过产业的梯度有序转移延伸产业链、放大辐射效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但在实践中,行政区划分割、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以及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会使得产业集群陷入向内要资源、从内降成本、由内给利润的封闭式发展模式。同时,随着有限的地理空间集聚的企业越来越多,也将引致“内卷式”竞争等问题,造成规模收益递减,形成拥塞效应。这既不利于产业集群的高质量发展,也阻碍着区域协调发展。
以数智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深刻重塑产业发展的基础逻辑,改变产业布局的地理空间集群模式,以数据和信息实时交换为核心的数字产业集群展现出日益突出的优势。《“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具体来说,依托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数智技术打造的泛在网络,可以将产业集群在实体物理空间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的信息映射到虚拟空间,使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形成柔性链接关系与即时协调关系,打破物理时空阻隔与行政壁垒。同时,数据作为信息载体,可以通过“穿针引线”的方式,贯通数字产业集群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进而发展出跨区域的链群式组织形态,更广泛、更深度地集成资源要素,提升生产系统的远程协作能力,扩大劳动分工协作规模与范围,进一步发挥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推动作用。
当然,以数字产业集群为载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欠发达地区拥有的教育、投资、研发、应用场景等优质资源有限,无法在数智技术的接入、使用与控制等方面,与发达地区享有同等竞争优势。一些掌握数智技术控制权的平台,可能会通过算法偏见、算法霸权等方式,限制或束缚产业集群内部分地区的发展,造成收益分配的不公。同时,发达地区集聚的数智科技资源,对高技能人才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可能加剧区域性人才流动不平衡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数字产业集群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夯实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数字一体化基础。依托数字产业集群,打造以数字空间为载体的跨行政区产业链合作发展新机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智能技术鸿沟问题。一方面,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5G基站、智能算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在产业集群内优先布局,打通信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建设一体化算力网、一体化数据市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平台网络等数字基础设施,特别是要在集群内培育跨区域和全产业链平台,加强各环节、各主体在产业集群内的协同性和联动性。
协同推进跨区域“智改数转网联”,即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动数智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同时,针对集群内中小企业因缺专业人才、缺钱、缺技术等导致的“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等问题,需要以高质量“网联”深化和放大“智改数转”效应。培育与引导在数字产业集群中具备生态主导力的枢纽型企业作为“链主”,并支持“链主”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市场信息、关键技术、高端人才等各类优质资源互联互通与开放共享,进而强化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作协同与融通发展,引领带动产业集群整体协同推进“智改数转网联”。
健全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的治理机制。一方面,在发挥数字空间能够破除地理、行政阻隔的优势的同时,还要谨防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利用市场和技术优势尤其是共享平台的控制权进行垄断,出现算法偏见、算法垄断等行为。为此,需要建立健全数字产业集群的反垄断立法以及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力度。另一方面,完善以“链主”为主导的产业链治理机制。依托“链主”企业,围绕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利润率等价值创造目标,制定和执行奖惩、交易、准入、退出等规则,不断深化跨区域企业的聚集与协作。
打造数字产业集群跨区域发展的产业链政策体系。保障数字产业集群进行跨区域联动的安全稳定、即时响应与即时协调,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要举措。因此,需要从产业链视角出台固链、优链、强链等一系列政策。以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与打造更多“隐形冠军”为方向,设计产业链升级政策,解决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市场、技术失衡问题;以跨区域链接与联动为方向,设计产业链协调政策,解决因区域发展鸿沟引致的链群协同融通问题;以产业梯度有序转移为方向,设计产业链跨区域布局政策,解决产业链重组中可能发生的产业转移无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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