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行为划定了“硬杠杠”、提供了“指南针”。作为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原原本本学习《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深入思考,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下面,我从“明意义、学内容、查问题、抓落实、作表率”五个方面,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政治意义
《规定》的出台,是新时代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关键举措,对于推动“三农”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政治意义。
(一)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压舱石”
农村基层是党执政的“神经末梢”,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村资源要素加速集聚,部分干部在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等领域出现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规定》以制度形式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通过规范行为准则、明确纪律红线,为根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利器,必将推动农村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保障农民群众利益的“防护网”
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是检验农村工作的“试金石”。农村基层干部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其履职公正与否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规定》严禁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侵占集体资产等行为,明确要求维护农民在土地承包、村级选举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实质是把群众利益置顶,通过制度保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
(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护航器”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规定》从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维度,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明确要求,有助于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基层铁军,为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重点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全面把握《规定》的核心内容
《规定》共[X]章[X]条,覆盖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全领域,体现了“全链条规范、全要素监督”的鲜明特点。
(一)明确“责任主体”,实现监管全覆盖
《规定》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纳入适用范围,同时明确街道、社区相关人员参照执行,实现农村基层干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全覆盖,消除制度盲区。
(二)规范“行为准则”,划定纪律红线
从七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
在强农惠农领域,严禁截留挪用补贴、优亲厚友等行为;
在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严禁暗箱处置资产、违规干预工程等行为;
在乡村治理领域,严禁拉票贿选、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为基层干部履职划出“红线”“雷区”。
(三)强化“监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构建“党委统筹、纪委监督、部门协同”的监督体系:
县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将《规定》落实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建立“四议两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进权力运行透明化,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查摆基层廉洁履职突出问题
对照《规定》要求,结合我镇调研情况,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仍存在“四个不够”:
(一)思想认识“深”度不够
部分干部对廉洁履职重要性认识模糊,存在“小错无害”侥幸心理。例如,个别村干部接受群众礼品礼金、参与宴请,虽金额不大,但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导致群众对政策执行的信任度下降。
(二)履职行为“规”范不够
在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资产处置未按程序招标、资金使用未及时公示等问题;在项目建设中,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为亲属谋利;在补贴发放中,存在审核不严、“人情保”等现象,反映出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存在漏洞。
(三)工作作风“实”效不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落实政策“走过场”,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有的存在“衙门作风”,服务态度生冷硬;少数干部甚至沾染享乐主义,存在公款吃喝、违规用车等行为,背离为民服务宗旨。
(四)监督体系“严”密不够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虚化,部分监督人员缺乏专业能力,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群众监督渠道不畅,“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现象突出,导致一些问题未能早发现、早纠正。
四、坚决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将以《规定》为标尺,靶向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以“思想筑基”为先导,筑牢廉洁防线
专题学习“入脑”:组织全镇干部开展《规定》“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专题培训班研学、村支部书记轮训等形式,实现学习全覆盖,确保干部熟知纪律要求。
警示教育“入心”:选取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制作《警钟长鸣》专题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文化浸润“入行”:通过村规民约、宣传栏、“大喇叭”等载体,弘扬廉洁文化,开展“清廉家庭”评选,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以“制度建设”为支撑,规范权力运行
扎紧“三资”管理笼子:修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招投标、资金审批公示等流程,推行“互联网+三资”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全留痕、可追溯。
严管项目建设链条: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从申报、审批到验收全程公开,严禁干部违规干预,对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廉洁监督热线”,推行“码上举报”,建立“问题受理—调查处置—反馈公开”闭环机制,让群众监督“触手可及”。
(三)以“作风整治”为抓手,提升服务效能
靶向纠治“四风”:开展“基层作风提升年”活动,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表态多落实少、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问责,推动干部“把身子沉到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深化“为民服务”:推行“群众点单、干部接单”服务模式,建立民生实事台账,限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干部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挂钩,倒逼作风转变。
树立“实干导向”:选树“廉洁履职标兵”,宣传优秀干部先进事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以“监督执纪”为保障,严肃责任追究
常态化监督检查:成立镇纪委牵头的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明察暗访,对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过筛子”,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精准化执纪问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处理,既追究直接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长效化制度执行:将《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村“两委”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重要指标,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长效机制。
五、以身作则,做廉洁履职的“带头人”
作为乡镇“一把手”,我将以《规定》为镜,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政治引领,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坚持廉洁用权,做纪律规矩的“清醒人”
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领域,坚持“集体决策、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坚持为民服务,做群众利益的“守护人”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常态化走访调研,主动解决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难题。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带领班子成员谋产业、促发展,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四)坚持担当作为,做乡村振兴的“开路人”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目标,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创新等工作,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力谱写“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篇章。
同志们,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深悟透《规定》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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