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市委书记
1.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
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1
2.长春市委书记张恩惠: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
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4
3.吉林市委书记胡斌:锚定省域副中心以良法促进善治
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夯实法治保障………………………………7
4.白山市委书记谢忠岩:夯实法治根基为加快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
实现白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10
5.通化市委书记孙简: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
6.松原市委书记李晓杰: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松原高质量发展……………………16
7.白城市委书记李洪慈: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奋力开创法治白城建设新局面………………19
8.四平市委书记王相民:
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依法治市以法治之力护航四平振兴发展………………22
9.定西市委书记汪尚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法治定西建设新篇章……………25
10.天水市委书记冯文戈: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法治天水建设新篇章…………………28
11.朝阳市委书记单义:
用法治护航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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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委书记
12.定襄县委书记赵亚静: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34
13.义县县委书记郭廓: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幸福义县…………………………………………………37
14.沁水县委书记任彩虹:绘如画沁水法治底色展千年古县法治新颜
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39三、各级部门
15.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杨军:
扛起司法行政法治担当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强大助力……42
16.山东省司法厅厅长杨增胜:
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山东“走在前、挑大梁”… …45
17.甘肃省司法厅厅长谢又生: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落地落实………………48
18.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
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担当作为纵深推进甘肃财政法治建设进程……………51
19.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王晓阳: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54
20.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杨芳胜:
思想引领法治护航着力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57
21.甘肃省统计局局长李兴华: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谱写甘肃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60
22.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徐延文: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62
23.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何效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法治文旅建设新篇章…………………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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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李润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68
25.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李寿伟: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71
26.黑河市委政法委书记徐晓军:立足时代新起点聚焦改革新要求
以法治力量推动边境口岸地区高质量发展…………………………………74
27.平凉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军:
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76
28.百色市委政法委书记韦庆强:
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78
29.平凉市公安局局长寇正德:
筑牢政治忠魂强化法治思维以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81
30.平凉市司法局局长赵喜成:
汲取思想伟力凝聚法治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坚强保障……83
31.新乡市司法局局长范卫彬:
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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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
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
(2024年10月21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中的重要使命,围绕当好打造新时代“六地”(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排头兵,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沈阳,为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沈阳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体推进法治沈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组建宣讲团开展巡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精思细悟、深学笃用。
二是狠抓组织实施。把法治建设纳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明确70项任务180项举措,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好落实。扎实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任务及省级法治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率先在全省实现对各区县(市)实地督察全覆盖。
三是聚焦“关键少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述法工作实现制度化、全覆盖。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建强法治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政治谈话制度,市、区两级党委主要领导定期与政法单位主要领导开展政治谈话。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领域人才培养,构建法治人才在职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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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沈阳市聚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连续两年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成为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城市。
一是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推进产业、城市、社会发展与转型,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开展协同立法的协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办结交办件1089件。开展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头部企业配套园区专项活动,走访企业近700次,解决企业诉求530余件。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展“清风窗口”评选活动,多项成果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建立“听劝”服务机制,设立“找茬”窗口350个,上半年解决企业诉求超3万件。
三是维护公正公平市场秩序。持续推出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机制,在全国首创投标保证金“信用保函”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信用监管模式。
四是持续优化涉外法治服务。制定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若干措施,建立重点外商投资企业联席会议等常态化交流机制,全周期办理跨境投资、海外维权等事务,公证机构年均办理涉外公证2.2万余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沈阳市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是完善政府治理体系。结合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架构,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二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认真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深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诚信履约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党政机关未履行法院判决专项整治,去年办结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326件,在全省率先完成被执行案件全部办结、执行标的全部兑付任务。发布全国首个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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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荣获“中国城市信用建设年度十大成就”。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出台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等措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连续两年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动,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7%。
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沈阳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一是压紧压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司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界限,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解决证据标准存在分歧等问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司法权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
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加强中央法务区建设,推进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设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建立“司法区块链+”保护机制,打造一流法治服务高地。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去年盘活资产407亿元,安置职工超1.4万名。
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沈阳市扎实推进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是提高社会普法精准度。推出“盛京法云”微信小程序、“法治号”普法公交等创新载体,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成集宪法、民法典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等于一体的市级法治公园,年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6000余场。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乡镇(街道)配备“村居法务助手”,年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万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
三是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开展践行“两邻”理念、携手打造更加幸福美好家园等多项行动,推进“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社区(村)建设,建成“三零”工作室2680个,创建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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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法治之基
彰显法治之力
为长春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
法治保障
长春市委书记 张恩惠
(2024年3月16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近年来,长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视察东北、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一体建设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书写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的“长春答卷”。
一、始终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我们在推进全面依法治
市实践过程中,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长春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旗帜。 我们站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省委“总分施工图”机制,制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30项重要举措,细化分解241项具体任务,以“五化”闭环工作法抓落实,推动各级干部尊法学法用法。
二是对标对表规划制定法治长春蓝图。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推进法治长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县(市)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等指导性文件,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委高位统筹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全局性问题,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17个属地、64个部门党政“一把手”述法述责应述尽述,将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认真落实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推动五方面27项问题全面整改,有效解决长期制约我市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二、始终突出良法善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行稳致远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提升法治长春建设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持续加强“小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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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快灵”立法,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8件、政府规章65件,其中,人才促进、乡村振兴等立法均走在全国前列,立法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二是突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柔性执法、“首违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和败诉率实现“双下降”。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长春地区率先实现省级示范创建全域达标,省级示范地区达到4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各1个,位列全省第一。
三是促进公正司法。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整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7年位列全国前十,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全民守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年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受众近百万人,积极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建强法治文化阵地,113个村(社区)获评国家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始终加强法治保障,为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指出,法治化环境能聚人聚财、有利于发展,强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我们牢记嘱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
一是着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夯实法治根基。聚焦构建以创新引领振兴发展新格局,出台《长春市科技创新条例》《长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先行重塑创新体制机制,引领资源整合优化,保障政产学研协同、地校院企携手“一盘棋”抓创新,去年科技成果本地转化2050项、增长141%。北湖未来科学城、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代表,在做好这类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同时,严格落实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建现代化产业法律服务团,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法律要求。加快数字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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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立法研究,助力构建“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是着力在推进高效能治理中突出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我们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颁布《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政务、市场、要素、法治4个环境建设工程,大力整治政策不兑现、损害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高标准建设长春智慧法务区,目前互联网、金融、国际商事、破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六大专业法庭”集聚、40余家机构和企业入驻、20余个智慧法务项目落位,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法务区建设获评“中国改革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突出放开搞活,开展“万人驻(助)万企”“送法助万企”等行动,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等举措,持续下放权力,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58万户、增长8.6%。
三是着力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彰显法治温度。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妥善高效办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食品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设立“百姓说事点”3000余个,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五级实体平台近5000个,年均解决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10万余件,12348热线日均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污染治理法治化,守护好蓝天碧水黑土地。
四是着力在守护高水平安全中筑牢法治防线。坚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体推进,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 “枫桥经验” “浦江经验”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设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00余个,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重大风险单位管控清单,近10万户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网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大力推行“警地融合”“警民融合”、社会面协同管控等机制,获评全国首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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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省域副中心 以良法促进善治 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夯实法治
保障
吉林市委书记 胡斌
(2024年4月16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近年来,吉林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集中全力打造“一个中心、四个基地”,为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夯实法治保障。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7%,这是自1993年开始核算GDP指标30年来我市首次排名全省第一、东北前列;全国地级城市信用指数最佳排名第16位、东北第一;荣膺2023中国宜居城市第44名、东北第一,人口净流入达到3.5万人,实现了经济运行、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社会评价的全面跃升和重大夯筑,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全市上下政通人和、法治清明、信心高昂。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注重强化政治引领,悟透中央精神、参透地方实情、穿透问题本质,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市委带头扛起推进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推动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机构建设、立法规划、督察整改等方面重大问题。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放大示范效应,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定期学法,推动县(市)区、市直部门70余名党政“一把手”述法述责应述尽述。
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坚持强化法治素养、提升业务能力、优化工作力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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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联动,举办政法机关政治轮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提用高素质专业化干部,2023年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13人, 新提拔5名法律素养高、 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县 (市) 区法检 “两长”。
二、坚持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市持续走深走实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筑牢法治建设之基。
一是高质量实施科学立法。突出“少而精”,立足“小切口”,选择确有必要、亟待规范的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做到每立一部法规就能根治一类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小快灵”地方性法规,定期开展立法调研,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项目被评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是高效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领域改革,高质量承办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司法部领导对我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赋予法律实施“温度”。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改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是高水平践行公正司法。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真正让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心中可触、可感、可信。建立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检察建议回复率均为100%。磐石法院诉源治理“联动融合”工作法获评全国“枫桥经验”典型,市检察院小贷公司虚假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市法院连续八年进入全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前十。
四是高力度推进全民守法。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精心举办法治讲座、干部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 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精彩实用内容吸引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江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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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一是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围绕重商、安商、护商、兴商,创新推出“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行动,将“解司法援助难题”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上线“吉林市助企服务平台”,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热线,组织律师为企业及大项目提供“法治体检”服务,解决了一大批企业涉法领域的实际问题。2023年,全市经营主体达到44.1万户,同比增长11.1%、增速全省第一;今年1-2月份,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排名第23位,再次位居全省第一、东北第一。
二是以高质量法治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法治为民,做既正确又有用的事,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民生问题“大调研大起底”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带动各级干部手脚沾泥察实情、解难题,依法依规、充满感情地为群众解决各类民生问题40多万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联办、周六延时服务和“仲裁+医疗调解”等便民服务举措,市县两级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近8万件。开发“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
三是以高质量法治助推社会高水平安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人下场、车上路常态化滚动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1%
和16.9%。严厉打击整治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刑事案件、电诈案件发案数分别下降23%和22%,现行命案破案率连续六年保持100%。坚持以事心双解为标准,提格破难、自上而下、条块结
合解扣矛盾,推动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浦江经验”,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调解成功率98.2%,舒兰市“创新发展‘百姓说事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吉林样板”获评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我们将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提格统筹、系统动作、穿凿做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新江城的法治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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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根基 为加快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 实现白山全面振兴
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白山市委书记 谢忠岩
(2024年8月15日)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刚刚胜利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过程中,再一次强调法治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白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创法治白山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加快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建设法治白山正确方向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在实践过程中,一是白山市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用,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成立4个协调小组及委员会办公室,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在“统”上更有高度、“筹”上更有深度、“推”上更有力度。二是坚持把会前学法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常规动作,将《吉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简明读本》作为必学内容,市级领导带头学法,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抓好“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全市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实现全市494名党政有关负责人全覆盖。四是支持和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市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职责。五是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全市干部理论学习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主题教育中不断深化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六是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与全面从严治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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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二、把握重点任务,不断深化法治白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是白山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省级第二周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白山市市本级及六个县(市、区)全部确定为达标地区,临江市、靖宇县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在推动过程中,二是白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落实,科学系统推进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守法等工作。充分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2023年,确定《白山市违法建设分类查处条例》等7项年度立法项目,通过立足基层实际、聚焦民生福祉,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国内首部设区的市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府规章——《白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四是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雷霆2023”“铁拳攻坚双百战役”及反不正当竞争“守护”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五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监督职能。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及经调解结案54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9.4%,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3.98%,低于全省平均值8.05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一。聚焦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建立白山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研发浑江区“满足”法治文化公园、长白县公共法律服务短剧视频等6个公共法律服务特色产品,全力培育打造城市普法特色品牌。依托“法律明白人”,持续打造“普法上山下乡,法润‘一山两江’”主题法治文化,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农家院等阵地,开展特色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法向善、循法而为的法治环境,以法治“含金量”保障发展“高质量”。
三、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白山市始终把提升法治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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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持续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四个工程”建设(即保障有力要素环境建设工程、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建设工程、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形成各级政府部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合唱”。二是突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构建白山特色立法体系,倡议发起浑江流域“两省四市”(吉林省的白山市、通化市与辽宁省的本溪市、丹东市)协同立法,四个地区《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全部颁布施行,以法治之力守护青山绿水、护航绿色发展。三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从审批、监管向服务和支持转变,持续动态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证照一码通”、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等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四是大力推行“五办”服务新模式,在市政务大厅开设“无差别”综合受理服务区,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让企业和群众一个窗口就能办成事。在全省率先推出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协调推动43个部门1742项业务增设预约办理服务。五是坚持打造“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共计办理“无差别”事项67174件,党员零跑腿帮办代办队为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事项提供全程领办代办,14个项目实现“上门帮办”,真正做到把政务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与企业大门前,实现群众、企业办事“零跑腿”。创新实施《白山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管理办法》,围绕助企纾困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大礼包”,开发应用“白山营商365”App。印发《白山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打造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建立“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确保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推动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成立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持续提供“法治体检”。“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2023年,白山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群众满意度测评位列全省前茅。今后,白山市将持续以法治力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白山市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塑造法治营商环境“新名片”,为实现白山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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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化市委书记 孙简
(2024年6月16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通化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高质量法治护航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制度的牵引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积极争取省级支持,通化市“两个健康”(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关工作先后被纳入省委全会决定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体举措》,为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最优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科学立法。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先后制定《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17部地方性法规,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三是助力创业创新。出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关心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
的若干措施》《通化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试行)》等文件,进
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干劲和激情。2022年以来,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金额从
0.9亿元跃升至11亿元,增速居全省首位。建设省级优质道地药材科技示范基地
8个,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55户提升到80户,增幅达
45.5%。
二、发挥法治之治的推动作用
坚持把党委和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职能转变,行政效率和公
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在全国首创“市区深度融合”模式,将“一市两区15厅”整合为1个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两级2562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无差别受理,此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充分肯定。开展经营主体失信问题专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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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行动,2023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吉林省经营主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台账清零,全市综合信用指数常年位列东北地区前列。
二是推进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统筹编制市本级“四张清单”1011项。推行“首违不罚”改革,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整治涉企服务“庸懒散慢拖”问题,有效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提升。
三是健全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修订《政府议事规则》,出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确保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
三、发挥公正司法的护航作用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优化司法政策。出台《关于以企业信用为担保开展诉讼保全工作的意见》等多项规范性文件,通过政策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制定《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在东北地区率先建成“智能化破产平台”,推动了经营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
二是推进合规改革。制定《通化市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通化市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和东北地区首个“企业合规促进会”,推行涉案企业“司法合规+行政合规+‘法治体检’”改革,有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依法保护权益。开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2023年,全市法院办结涉企案件3050件,帮助946户企业执行到位金额17.13亿元;开展“立足民事检察职能,精准助力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四、发挥惠企服务的保障作用
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赋能企业发展的“宜商助企之道”,为企业提供全生命
周期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首推用抗联精神教育引导企业家,依托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并成立东北首家新时代“两个健康”研究中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实施“清廉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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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行动,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20条》,推动形成民营经济清明、清朗、清新的良好生态。
二是服务产业体系建设。实施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聚力开展“法制利企”“执法宜企”“司法护企”“服务惠企”四项行动,为医药、文旅、人参“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提供精准、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2023年,通化市医药健康产业全链条产值超过600亿元,人参产业产值350亿元,全年接待游客超160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300亿元。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着眼企业和群众需求,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集中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一站式”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多种法律服务。聚集整合法务资源,选派185名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642户民营企业“法律管家”,为企业量身定制全要素“法治体检”和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2023年,企业满意度达到97.99%,创历史新高。
法治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事业强。未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法治助力民营企业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贡献通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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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法而行 依法而治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松原高质量发展
松原市委书记 李晓杰
(2024年9月17日)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松原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以提升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主线,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松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筑法治之基,在加强党的领导中把牢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松
原建设全过程,确保党始终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一是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市委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党校干部培训的必学课程,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7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配备法律顾问68名,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等全面实行合法性审核,党委、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全面提升。
三是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会前学法、年终述法等制度落地见效。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实现5个县(市、区)、63个部门党政“一把手”年度述职述法全覆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行法治之力,在加快法治进程中体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科学立法。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围绕《松原市2022—2026年立法规划》,明确立法“路线图”“任务书”。突出小切口、大纵深,加快查干湖生态保护省级立法步伐,制定修改海绵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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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网络文明管理条例填补全国地方立法空白。
二是强化严格执法。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四张流程图”,建立健全“首违不罚”清单,累计整改执法领域问题680余个,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向乡镇(街道)赋权194项,行政执法“最后一米”全面打通。
三是强化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扎实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8.03%。紧紧扭住法律监督这个根本职责,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理刑事、民事等各领域案件4585件,监督质效不断提升。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大案精办”“小案快办”机制,“督促保护大布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全民守法。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订单式”精准开展法律“七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扎实开展首届法治文化节、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七个一”等活动,全市法治宣传覆盖率达到92%以上,厉行法治在松原蔚然成风。
三、积法治之势,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法治力量
我们坚持以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持
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切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出台破坏营商环境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千警包万企”等“送法上门”活动,2023年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21件、挽损1.5亿元。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等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5.2万户、增长31.4%。
二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浦江经验” ,深化全国第二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420个,2023年调处矛盾纠纷1.1万件,调解成功率97.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深化“警地融合”“警民融合”、社会面协同管控等机制,5个县(市、区)全部获评省级平安县(市、区)。完善应急行政执法制度标准15项,建立河湖连通司法协作机制,运用法治手段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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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切实增强法律服务保障。忠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家,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室1242个,2023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万余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9%。 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 建成法律援助联系点1881个,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城乡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改革的精神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松原,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松原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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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引领 强化法治保障 奋力开创法治白城建设新局面
白城市委书记 李洪慈
(2024年10月16日)
近年来,白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道、积法治之势,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法治白城建设实现新的更大突破。
一、突出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把准法治建设方向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白城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将其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思想指引,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有针对性研究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牢牢把准法治建设的行动方向。大力推进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会议述法、书面述法、领导点评、述职评议、结果运用等全链条机制,全市418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有效压实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以科学立法为牵引,打牢良法善治基础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统筹考虑改革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紧扣纵深实施全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将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继出台《法治白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白城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白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五年立法规划,逐年明确“任务书”,绘制“路线图”,常态化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走深走实。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原则,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基层治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颁布实施《白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白城市城四家子城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3部、政府规章2部,在体现地方特色中更好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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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突出以依法行政为关键,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狠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布设100个行政执法“监测点”,研发推广“监督码”,把监管和服务更好统一起来,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打造“跨省通办”政务服务圈,纳入一窗受理事项1486项,占总数的88.5%,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70%目标,“白齐通乌”4地30个县(市、区、旗)实现“跨省通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功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建立公安执法源头监督管理新机制”项目和大安法治宣传项目分别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
四、突出以公正司法为底线,保障法治建设成果
大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规范执法司法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强化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地,创新诉源治理,推进诉调对接,执法司法效能显著提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命案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快推动各类案件繁简分流,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推进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有效提高司法行政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正义与温度。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创新推出法律服务先锋岗,打造白城特色“5+2”公共法律运行模式,为公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145个,推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的格局。
五、突出以法治社会为目标,擦亮法治建设底色
深入弘扬法治和宪法精神,积极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全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努力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发挥群众力量,选配10631名单元长,以法治思维化解基层治理疑难问题,让群众事摆在家门口、忧排在楼道里,促进基层治理能力和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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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能力双提升。 加强乡村治理, 全市919个村全部建立修订村规民约, 推广 “小积分激活大德治”,更好发挥基层治理的群防群治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万家万事和”“五调联动”等专项活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调解成功率达到95%,努力把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出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组织开展普法“七进”活动5000余场次,建立3021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队伍,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白城建设成果展”系列宣传活动,多角度展示全市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有效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白城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努力让新时代法治白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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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引领 深化依法治市 以法治之力护航四平振兴发展
四平市委书记 王相民
(2024年5月16日)
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事关社会公平、事关百姓福祉、事关营商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近年来,四平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巩固拓展法治四平建设成果,为加快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之基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实践中,我们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法治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认真审议法治建设重要制度,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上。
二是把提高法治能力作为重要政治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定期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加强法治学习、深化法治实践、严格法治监督等方式,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真正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转化成过硬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三是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述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挂钩,特别是精心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和“书记话法治”专题访谈等活动,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法治思维,布局法治建设发展之路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谋划、把握重点,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同考核,确保实现两手抓、两手硬。规划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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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图。坚持急用先行与长远谋划并重,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指导性文件,明确全市法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法治建设目标清晰、措施可行、落实到位。
一是聚焦关键领域。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一体推进,紧盯黑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筑牢黑土地保护法治屏障,推动全域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开创了依法“治河护水”新模式,为加强生态治理凝聚了强大法治合力。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先后颁布实施《四平市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四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等21部地方性法规,夯实了法治建设的制度根基。
三是强化决策审查。出台《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四平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等文件,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公职律师库,不断提升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强化执法司法,释放法治建设赋能之效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振兴发展的“头号工程”,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最后一厘米”,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法治建设获得感。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多踩“油门”、少踩“刹车”,多设“路标”、少设“路障”,持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堵点发现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我市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无证明城市”改革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倡导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首违不罚”清单、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规范行政权力,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等6个领域和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累计解决困扰市场主体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58个。2023年,市本级对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同比减少15.41%,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获国办职转办调研组高度评价。
三是坚持审慎善意司法。旗帜鲜明支持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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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创新行为,依法慎用司法强制措施,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强化法治惠民,彰显法治建设
为民初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律需求,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群众。
一是推行“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立四平市公共法律服务“市区一体化”联合运行管理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针对城乡基层社会不同群体和不同类型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营造法治文化环境。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二人转、书法、美术、文学、摄影、视频等文艺形式,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强化法治文化传播,打造“四平警事”“法治英雄城”“四平市中级法院”“四平检察”等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账号,“四平警事”普法小视频已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普法品牌之一。近两年,先后建成梨树县、铁西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宣传场所,实现县级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全覆盖,让法治文化全面融入了百姓日常生活。
三是打造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一核两翼五级五圈”工作模式,将全市划分为6927个网格,组织“三官一律一员”等资源力量下沉网格。通过“平信办”小程序等平台,发现和解决群众诉求,依托综治中心线下实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加大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称号。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未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四平建设,不断提升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工作法治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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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法治定西建设新篇章
定西市委书记 汪尚学
(2024年12月2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定西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比安全看稳定”行动,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定西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筑牢理论根基。定西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成“定西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基地”,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人心、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领导体系。市委常委会坚持把方向、管大局,定期研究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层治理和主动创稳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运行机制,使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建立以《定西市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办法》为主体的制度体系,有效保证了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二、坚持改革创新,一体推进法治定西建设
一是聚焦科学立法,认真总结推广临洮县首批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经验,健全完善“1+39+N”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体系,编制《定西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颁布实施《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地方立法的补充性、实施性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是聚焦严格执法,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编制《定西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南》,全面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赋权,稳步推进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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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三是聚焦公正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定司法案件提级管辖操作流程和民商事审判问题裁判参考意见,深化诉讼服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双评”“双向”反馈机制,市法院诉源治理模式被确定为甘肃法院“两种模式”之一。
四是聚焦全民守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组建精准普法宣讲团和小分队,常态化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建成法治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2200余个,渭源县元古堆村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6个。
三、坚持法治护航,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相关政策文件。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梳理“互联网+监管”事项998项,录入监管行为73.6万条。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开通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诉求反映“直通车”,办结反映问题5件,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时效,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服务”相结合的司法服务模式,畅通涉企案件办理通道,探索执破融合、繁简分流、财产先行处置等机制,扎实开展“金融司法服务创优”行动,全力帮助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在全市重点企业集中区设立8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涉企人民调解委员会,2023年以来成功调处企业矛盾纠纷200余件。
三是提供精准便捷法律服务,深入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 法润百企促发展”“百名律师进企业• 法律服务促发展”活动,帮助204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
体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30余次。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建立“检联商会”联络点5个,市工商联、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典型事例。2022年成立全省首家涉税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法律服务600余人次。
四、坚持主动创稳,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简易纠纷“即时排、随手调”模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98.8%。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立信访工作“四门四访”制度,初信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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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一次化解率达96%。
二是依法预防减少犯罪。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置,推广落实“炕头警务”
“庭院警务”“地摊警务”等基层警务新模式,全面加强重点群体动态摸排和服务管理。压实法治副校长责任,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七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
三是依法规范基层治理。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协调机制,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建设,压实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属地管理”责任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线首办”责任,组织基层干警、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下沉一线、主动服务、织密“网
格”,完善“村民议事会”“民事直说室”制度,总结推广“小区广场议事厅” “永定红管家”“团结夜话”等有效做法,“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被《改
革内参》总结推广。
新征程上,定西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法治定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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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法治天水建设新篇章
天水市委书记 冯文戈
(2024年11月12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上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要求,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治天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方向舵”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法治天水建设行稳致远。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交流研讨、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高位部署推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天水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紧抓“关键少数”。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内容,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述法2156人。
二、坚持科学立法,筑牢良法善治“硬基石”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我们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效能提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小切口”、突出“有特色”,出台《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加快《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保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建设。畅通立法参与渠道。建立15个覆盖县区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和法规草案起草、论证、修改时,广泛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为地方立法提供有力支持。完善立法评估机制。健全法规规章定期评估清理机制,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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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等立法后评估,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三、坚持严格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们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市级减轻行政处罚事项96项,免予行政处罚事项67项,全市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办理行政案件8.9万余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调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创新“全过程调解”办案思路,建立“一府两院”联动机制,打造“党建+复议+调解”特色品牌。2023年以来全市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411件,已审结346件。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观察员”制度,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涉企法律风险和纠纷。
四、坚持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生命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稳妥有序推进司法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进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常态化派驻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其他法律服务。开展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评估,不断推进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现动态精准管理。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建立“1+4+24”改革试点制度体系,依托“互联网法庭”“立案一码通”等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诉讼服务,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加快。开通涉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天水在全省率先成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深化公安改革。扎实开展“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建成3个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创新建立执法问题“蓝橙红三色预警”监督机制,全市刑事复核案件低位运行。
五、坚持全民守法,共建法治社会“新格局”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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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治需求,持续推动法治惠民,广大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提升。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重点,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等活动2600余场次,配备法治副校长1824名。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全市500余名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万余件,担任政企法律顾问490余家。深化基层法治建设。以主动创稳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居民说事”六步工作法等矛盾调解经验做法,着力提升“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质效。秦州区“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被评选为全省首批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天水市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天水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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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航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朝阳市委书记单义
(2024年11月11日)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辽宁省朝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依法治市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力推动法治朝阳、平安朝阳建设,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朝阳市委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动法治朝阳建设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研讨班、报告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二是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各级政法机关和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召开法治建设大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干部轮训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三是从严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联络沟通、考核反馈、工作通报等制度,组织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指导督促推动法治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聚焦中心任务,全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坚持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聚焦重点改革任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推进。围绕国资国企、综合执法、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入研究涉法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依法依规、稳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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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市统一的“一基准四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及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度汇编,出台支持企业家若干措施和交往清单,优化经济仲裁服务,努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执法人员“大比武”锤炼队伍执法能力。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制定《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发布朝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朝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48个任务落实落地,实现42个已上线“一件事”任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增便利、增服务、增效能,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四是立足振兴发展所需,强化法治服务供给。围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供热供水、乡村清洁等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实现良法善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律师与村(居)委会有效对接。持续推进公证减证降费便民,扩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我们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聘任村级专职警务助理1378名,实现1343个行政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全覆盖;设立“评理说事点”1590个,配备调解员1595名,实现“一村(居)一说事点”全覆盖。
二是落实法治项目。先后制定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项任务和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落实。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有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在优化完善诉调、警调、律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探索访调、检调、监调对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形成调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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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千家万户,访察民意诉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问题清单”变成“幸福账单”。
五是维护合法权益。出台朝阳公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年”护航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出亲清警企会客厅,现场解决答复企业诉求。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犯罪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外部因素损害企业利益犯罪,依法监督涉企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护好一企、惠及一方”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全面依法治市能不能办好,关键在党。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朝阳建设各领域全过程,有力提升了各项工作法治保障水平。
一是抓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人大、政协以及媒体等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研究制发《关于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开设《三燕普法》栏目,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建“法治文化轻骑兵”普法队伍,全力打造朝阳特色法治文化。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网站账号。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软硬件水平,投入3.81亿元建设智能防控体系和警察训练基地等项目,投入434万元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四是建强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向基层放权赋能,全面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朝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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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 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定襄县委书记 赵亚静
(2024年11月8日)
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为纲,崇法善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不断探索和积极争取下,定襄县“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保障省市专业镇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聚焦思想铸魂,把好法治建设“方向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统一领
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力支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法检“两院”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职尽责,最大程度凝聚定襄高质量转型发展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常态化,全面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县委党校教学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紧盯“关键少数”。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述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巡察、法治督察考核监督内容,推进现场述法工作向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延伸,进一步打通“神经末梢”,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深化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政府“基本盘”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
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定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部门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内核外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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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
二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树牢“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挂牌成立定襄县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和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去除妨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政府障碍,保障市场公平与自由。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资格考试推进力度,推动全县326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深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构建起“一张清单管权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机制管运行”的运转机制,实现“一站式”执法,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优化调整执法队伍,组建农业、交通、文化、应急、市场监管等6支县级综合执法队伍,确保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三、护航法治环境,绘就法治轨道“新蓝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保障促进市场主体合规合法经营发展,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审批服务由“一枚章”向“一件事”转变,推动建立跨层级、跨部门事项联办机制,梳理推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649项,切实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全面推行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实现网上办事“无堵点”,三级网办深度达到100%。建设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引进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
二是依法保障专业镇建设。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编制专业镇“特色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组建“锻乡税客”专家服务团队,推进“一企一策”全生命周期税收健康体检服务,推出“法兰税收指数”,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费政策。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编制《中国出口法兰锻件产品WTOTBT-SPS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2022年度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汇编》,提升企业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合理规避贸易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指导,推动企业强化法治理念、守法经营、健康发展。法检两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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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办理衔接机制,一体解决刑事追责、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公共利益保护问题,打造宽松包容创新环境。
四、恪守初心使命,奏响法治服务“和谐曲”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自觉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工作,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国防教育基地7处,创建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借助融媒体网络宣传平台线上录制普法微视频17期,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395名,持续培育专业镇企业“法律明白人”358名,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稳步推进乡镇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所站合一”建设,逐步建立起“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18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县、乡、村三级免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共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服务咨询8663人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健全调解网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整合资源、创新治理的重要支撑性工程来抓,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框架,构建起175个农村网格、70个城市网格和1879个微网格,将所有风险隐患点全部纳入网格管理事项。同时,持续推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先后将晋昌司法所、季庄司法所打造成了“枫桥式”司法所,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定襄实践迈出坚实步伐,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供给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定襄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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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法治 建设幸福义县
义县县委书记 郭廓
(2024年9月12日)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对于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辽宁省义县近年来致力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努力建设和谐幸福义县。
一、强党的领导,夯实法治环境建设基础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义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常态化法治教育学习机制。义县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宜州大讲堂”等各级培训必学内容,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对基层法治工作的指导。义县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联乡镇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乡镇法治建设指导检查;积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效能,建立事项清单,将点多面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向乡镇(街道)下沉,有序推进了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
二、发挥法治作用,助力义县全面振兴
一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项目管家制度,为全县104家重点企业配备项目管家,企业满意率100%;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县政务外网已开通317个点,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设置7个无差别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统一发证、“办不成事”6个重点领域窗口;积极建设诚信政府,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行动,成立专班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和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二是着力维护基层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评理说事点”和“和谐点”,形成了以党员为核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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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网络;义县4名律师和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联同27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930名调解员,共开展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法治宣传150余次、调解案件1100余件;大力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普法示范点10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250人。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67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流程全规范;增加公证工作远程视频新模式,让公证服务“零距离”。
三、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进乡镇权责清单调整运用,编制完成并发布了427项基本要素、427项实施要素及416项办事指南。全面梳理和规范义县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四张清单”,指导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定期集中通报,推动评查促改。
二是优化司法保障体系。健全适应基层特点的有序放权与依法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县人民检察院监督能力建设,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司法公平公正。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多措并举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坚持调查与听证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水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用好用活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000余场次,发放资料50余万份。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2000余场次,惠及职工3万余人次。
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义县将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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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如画沁水法治底色展千年古县法治新颜以法治之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沁水县委书记 任彩虹
(2024年11月1日)
近年来,沁水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县全过程
一是坚持完善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抓在经常。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坚持重大会议、重要部署强调“法治把关”,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审议重要文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压紧压实县、乡两级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全覆盖。 融入日常。 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一规划两纲要” ,制定实施方案,将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在法治建设领域具体化,确保法治建设目标清晰、措施可行、落实到位。落在平常。县人大建立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县乡两级政府、县直各部门连续五年实现法治建设履职清单全覆盖。
二、用法治理念构筑权力运行大格局
一是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严格依法决策。制定《沁水县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坚决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支部建在队上”的党建+执法模式,13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县级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乡镇进行跟班包联,组建以乡镇长为队长的执法队伍,构建起上下一体执法体系,实现了“一个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增强监督实效。开展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县检察院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制定加强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贯通、双向衔接。实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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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相互衔接转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三、将法治建设融入社会生活各方面
一是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县工作格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创办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培训中心,分级分类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细企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行政执法培训;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一天一信息”“一周一视频”“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座”的精准普法“1+4+1”工作法实现社会面全覆盖。
二是全面筑牢法治文化阵地。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4个,市级13个,同步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建设,实现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有效提升法治队伍素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季度开展学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党员干部主体班培训内容,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基地,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覆盖式宣讲,各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以法治效能护航转型发展新实践
一是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深度挖掘人民作家赵树理“上土炕说土理、用土办法解决土事情”的调解做法,以“三长”为核心力量,妇联、民政、治保会、网格员等组成“3+N”联席会商小组共同把脉问诊,研判当事人“四理六象”不同特点,采取先看戏后说事、先算账后了事、先消气后说理、先把脉后治病、先戴帽后和好“五先五后”循序渐进调解,“三环七步”步步紧扣解决问题,探索出一条“就地解决”向“深耕善治”的调解路径,“赵树理调解”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和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品案例,带动“端事端说”“村民说事”“小柿说事”等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相继涌现,矛盾就地化解率超90%。
二是树牢人民至上的宗旨意识。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载体,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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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刑事案件审判和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县电诈资金预警见面劝阻工作2023年排名全省第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连续13年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沁水县涉企政策制定办法,健全司法保障12条意见、亲情警企关系12项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四大工程十项举措”等政策性文件;充分发挥政法单位对口服务作用,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定点联企制度,常态化开展免费“法律体检”,建立黑山羊、蜂蜜2个市级专业镇“法律明白人”工作站,有效护航特色专业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开展审批流程简化优化,开展法治护航煤层气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建立煤层气绿色通道,联合踏勘减至4个工作日,项目审批时限压缩66.86%。探索实施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制定公布包容免罚清单280项,市场活力充分迸发。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沁水建设,不断提升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工作法治化水平,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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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司法行政法治担当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强大助力
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杨军
(2024年8月8日)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并用专章部署法治领域改革,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的时代命题。湖北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统筹推进湖北法治建设的主责机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要坚定扛起新时代使命担当,紧紧围绕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不断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强大助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
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切实用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推进湖北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二、加强统抓协调,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础
要在全系统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统筹开展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积极探索创新述法形式,完善民主评议、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以述法“硬约束”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 2027年)》落实情况督察,对部分市州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实地督察,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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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以督察利剑促进长江大保护职责落到实处。
三、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高度,积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试先行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围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积极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举办全省法治建设培训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深入实施 《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办案力度,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动司法所普遍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全力促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面对湖北发展转型的重大机遇,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持续清理各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废除各类限制企业平等竞争的不合理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向发力。持续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持续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能。
五、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湖北建设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坚守的底线。要深入开展监狱安全稳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顿活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创新建立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调解工作格局,聚焦风险隐患大、矛盾问题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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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筑牢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六、坚持人民至上,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改革创新最大的活力蕴藏在基层和群众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着力用改革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持续精简证明材料、拓展“一证一次办”等措施,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七、健全工作机制,加快补齐涉外法治领域短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强抓强补涉外法治领域短板,持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对照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制度保障。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支持武汉国际性区域仲裁中心建设,加快打造一流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仲裁机构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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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山东“走在前、挑大梁”
山东省司法厅厅长 杨增胜
(2024年11月27日)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开启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山东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统筹推进全省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坚决扛牢统抓法治建设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在法治下深化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切实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山东“走在前、挑大梁”。
一、坚持谋划在前,以良好法治生态引领全省改革创新
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越是重大的改革,越是需要法治先行。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改革必须贯彻的“六项原则”之一,更加凸显了法治建设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新征程上,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牢牢把握职能定位,加快推动法治建设融入全省改革发展各方面,不断拓展法治山东建设成果。
一是锚定法治建设目标不动摇。2024至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山东建设,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到2025年,推动形成推崇良法善治、引领保障发展、彰显公平公正、厚植法治文明、促进平安和谐的法治山东建设的生动局面。
二是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不松劲。当前,法治山东建设已经进入精准推进、重点突破阶段。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司法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探索纵深推进法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改革创新推进一步,法治保障就要跟进一步。
三是提升法治建设实效不停步。近年来,山东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评估、考核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监督体系更加健全。接下来,将推动建立和实施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对制约改革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实施个案监督,巩固法治建设成果成效。
二、坚持担当在前,以务实法治举措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二十届三中全会明
确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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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等重点任务,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委法治机构、政府法治部门,必须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构建现代化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山东省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将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9部、完成省政府规章6部。我们将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数字经济、金融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要决策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优化依法决策流程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今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达100%。进一步规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出台《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持续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快制定实施全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推动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等任务落实,持续深化涉企执法监督改革,着力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
四是增强行政争议化解效能。今年上半年,山东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万件、行政应诉案件2.5万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8.2%。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提升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服务在前,以优质法治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法治的核心功能在于,规范与调整现代化进程中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积极统筹“立执司守”法治资源,加快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等10余部经济领域法规规章,营造了重商爱商护商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将重点推动出台《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修订《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二是着力服务市场经济活动。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将围绕山东“十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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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创新实施法治赋能产业链工程,大力推行“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方位护航省内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将加快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壮大法律服务行业队伍,着力在践行法治为民上闯出新路子、迈出新步伐。
四、坚持防范在前,以更强法治思维有效应对风险挑战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矛盾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关乎大局安全稳定,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守牢安全稳定底线。近年来,山东监狱、戒毒等工作屡创最长安全周期,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安全稳定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一体推进”的具体举措,在全国率先形成加强新时代监狱戒毒工作的“山东经验”。
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行业,是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我们将积极指导相关行业,加大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支持和服务、监督力度,努力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正司法。
三是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新时期的司法行政职能,已经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下一步,将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不断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提升社会面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守法普法。“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是二十届三
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山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专门矫治学校建设,确保2025年年底前,山东
16 市全部建成和启用专门矫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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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落地落实
甘肃省司法厅厅长 谢又生
(2024年10月8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以法治规范改革进程、以法治化解改革风险、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将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重点围绕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专章部署。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专责部门和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更应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总目标、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勇当“改革派”,争做“实干家”,以法治护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一要注重示范引领,争当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排头兵。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制订计划,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学习研讨,做到学习领会更深刻、掌握精神更全面、贯彻落实更坚决。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改革的基因根植于思想深处,将创新的精神融入血脉之中,蹄疾步稳、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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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二要坚持融会贯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再拓展、再深化,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落实任前考法为抓手,全面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优化升级“三大阵地”建设为基础,全力打造学习宣传引领新高地,以深化理论研究阐释为突破,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决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适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需,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预期,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我们要不断增强历史紧迫感和责任感,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法治领域重大改革举措,认真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职责,充分发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围绕全会明确的五个方面目标任务, 与中共中央印发的 《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 (2023—2027年) 》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与全面推动司法部和省政府签署备忘录有关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全力以赴把中央、省委重大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任务高质效完成,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上走在前、做示范。
四要发扬首创精神,积极探索自主创新改革。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重,越离不开地方探索实践。《决定》作出的改革部署主要是战略性、前瞻性、方向性的,需要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确定的原则、明确的举措、提出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同时也需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先立后破,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创新,推动成功经验及时复制推广、巩固提升。今年以来,我们主动作为,在多项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我省作为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首个试点省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1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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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架构,建立了14项制度机制,省级层面人员、机构、编制均已到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推动市县两级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官试点,全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以“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建设带动市县两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全覆盖。
新征程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推进全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敢为人先的攻坚劲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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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思想引领主动担当作为 纵深推进甘肃财政法治建设进程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吕林邦
(2024年8月26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甘肃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聚焦主题主线,立足主责主业,全方位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进程,在全省法治建设考评中连续五年获得优秀等次。
一、学思想把方向,彰显以政领财政治属性
省财政厅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1+1+1”清单(首要任务清单、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谈认识、讲体会,结合实际提出务实措施,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主持召开2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动、同督促。
二、抓绩效强监督,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水平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办法规程,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控,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保证资金使用符合预定绩效目标、规范有序运行。加强结果应用,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在全国率先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重大事项报告“六类机制”,会同省纪委监委出台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并制定财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配套制度,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发力。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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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内部监督、会计和评估监督“四项行动”,深入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组织“回头看”,推动财会监督取得实效。将财会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市州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以量化考评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甘肃财会监督工作做法先后在全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是西部地区的唯一省份,并被财政部评为2023年地方财会监督工作“综合表现突出集体”,7项专项工作获得“表现突出,成效较好”评价。
三、重规范严执法,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口,采取组建律师团队参与、在厅办公系统嵌入审查模块等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定期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编制清单,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出台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厅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和协调监督工作方案,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印发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两轻一免”清单,细化政府采购领域41项违法行为裁量标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组织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查部分市县40余份行政执法案卷,通过一案一评一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从细节入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印发厅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工作方案,围绕优服务、促公平、稳预期、促提升、增便利等方面,细化财政领域工作举措。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会计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提升服务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2023年,省财政厅在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中获得第一等次,在公平竞争审查考核中获评A等次。
四、多形式促普法,夯实干部守法用法基础
深入实施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细化任务要求和方式方法,年中紧盯督促抓好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见实见效。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12• 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周等宣传活动,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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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专题辅导授课,积极开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知识竞答、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创新运用“业务+党建+法治”、财政大讲堂等形式,线上线下齐发力,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重点法条,认真制作普法微动漫,运用生动、直观、形象化的方式解读财政法律问题,传播财政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每年组织全厅300余名干部参加“法宣平台”线上学习,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以学法实效促进财政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新征程上,省财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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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晓阳(2024年9月24日)
思想凝聚力量,旗帜指引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市场监管、守护民生安全,为经营主体厚植投资兴业沃土,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二是坚持“逢会学法”。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市场监管领域200多部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引导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三是增强行动自觉。通过党组集中学习和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深入落实我省法治建设 “一规划两方案” ,定期召开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甘肃建设大局。
二、践行为民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聚焦“五个市场环境”、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扫清制度壁垒。持续推进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对市场监管领域与上位法相冲突、与我省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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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及时组织清理,截至目前已清理40部,并推动修订《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8部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有效清除制约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壁垒。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天,80%以上的经营主体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完成注册,“高效办成一件事”在全省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150多项不合法不合理证明事项被彻底清理,5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人民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跑出了甘肃速度,“甘快办”“送照到家”擦亮了甘肃名片。
三是破除垄断行为。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
四是释放监管温度。通过执法触角有效传递政策红利,扎实推动“两轻一免”清单落实,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采取“首违不罚”,近年来全系统查办的案件一半以上适用“两轻一免”处罚。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经营主体从2018年底的159万余户,增长到2023年底的234万余户,年均增长8.2%。
三、从严监管执法,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坚持以监管执法为核心,扎实履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
重要职责。
一是夯实执法基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从案源管理、案件查办督办到案件回访全过程的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为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严惩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民生计量等涉及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秩序整治,坚决重拳打击,发挥集成效应。全系统1至8月共查办案件9035件,案件总值1835.9万元,罚没金额4756.3万元,有力震慑各类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执法协同。着眼于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省内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完善非诉执行、行刑衔接等制度,协同搭建“一体化”打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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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域内联合青海省局出台跨区域重大案件执法协作协议和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统一两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联合丝路沿线西北省区签署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不断加强区域执法共建。
四是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监管+执法”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指导,对重点案件提级办理、案件线索重点督办,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和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统筹执法温度与力度,持续助力全省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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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引领 法治护航 着力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芳胜(2024年8月13日)
医疗保障是党和国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水平,是新时代完善医保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和根本途径,是推动医改成果“可感、可及、可持续”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医保局着力打造富有时代感、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医保”,为我省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根本方向
省医保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医保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助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与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研究制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医保领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和“八五”普法等重点任务,全省医保法治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和局面。
二、站稳人民立场,把牢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
省医保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建五年多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健全完善全省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体系,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调整优化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和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机制,有序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有力落实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协同治理,发挥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最大优势。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的重点,在于医保目录管理、协议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价格管理等方面。法治是规范和约束医药相关主体行为的有效手段。省医保局坚持依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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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联系微信rcjubi9,认真梳理医保职能,进一步厘清医保领域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医保事业发展在法治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坚持科学决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聚焦“三医”联动改革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维护医药采购公平竞争秩序,全面治理药品耗材“带金销售”行为。五年来,全省累计开展539种药品、22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节约医药费用超过160亿元,推动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机制,引导药品和耗材价格逐渐回归合理水平。
三、完善服务体系,筑牢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应用基石
省医保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认真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围绕规范和提升全省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制定《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全面落实国家医保经办16项便民措施和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10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医保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聚焦方便群众办事,将18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12项事项下沉村(社区),在乡村两级设置医保服务站(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线上医保和移动支付等深化应用,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网上办”经办服务62项,为参保个人提供“掌上办”服务36项,持续提升医保政务服务高效、便民水平,省医保局被省政府评为数字政府服务能力第一等次。深入推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着力打通医保经办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全方位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四、严守基金安全,释放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效
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 守牢守好群众的 “看病钱” “救命钱” ,是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核心任务和根本要求。省医保局认真推进全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不断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持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深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公众参与监督制度。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出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优化在线平台智能监管和“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强化飞行检查、线索专查、智能审查、联合督查、第三方协查等监督检查手段,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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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和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五年来,全省累计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万多家,追回扣减处罚合计近10亿元,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了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全省医保系统将聚力推进医保法治化进程,奋力开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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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奋力谱写甘肃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
甘肃省统计局 局长 李兴华
(2024年7月1日)
甘肃省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持续巩固统计数据质量基础,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全省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盯重大问题解决、盯重点任务督办。全省统计系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统计数据、管统计数据必须管数据质量的要求,靠实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数据质量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首次纳入处分范畴,进一步推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落到实处,实现纪法有效衔接。全省各级深入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方位抓好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今年,省统计局首次开展全省统计执法能力线上教育培训、在线模拟考试,做好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动态管理;积极推荐我省优秀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在实践中锻炼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法铁军,带动提升全省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夯实依法统计基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制定、修订《甘肃省统计条例》,进一步规范、指导、保障全省统计工作有序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深化统计改革、有效遏制“数字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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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等,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甘肃落实落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狠抓严格执法,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全省统计系统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规范调查行为,加强统计业务全流程质量管理,坚持“开门办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狠抓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将统计监督作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不断完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机制,全面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与审计、财政、巡视、纪委监委等部门相继建立协同贯通机制,形成统计监督执法合力。2023年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执法检查企业(项目)1753家(个),查处违法企业(项目)70家(个),罚款46.3万元;共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33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52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不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对经济运行态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重大目标实现进程、重大政策执行效果的统计监督,不断推动党内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四、开展广泛普法,不断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统计普法是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懂法、营造依法统计社会氛围的重要手段。全省统计系统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与数据上报、数据核查、实地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推动统计法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在守好联网直报线上阵地的同时拓宽线下宣传渠道,围绕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配合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社会氛围。
甘肃省统计系统将持续把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思路举措,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统计服务和更加可靠的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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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徐延文(2024年7月8日)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聚焦集中统一管理和 “两个更好服务”,不断加强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牢把准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
设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采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安排专题研讨交流等方式,有计划、分专题深化学习理解,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实践的强大动力。
二是注重示范带动,有效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和党组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制定局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和事项亲自研究安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形成局党组统一抓、党组成员具体抓,政策法规处牵头推动、各处室各单位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着眼一体推进,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部分解到具体处室和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考核机制,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依法谋划推动工作、参与法治实践等方面单独报告,对未完成任务的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有效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二、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基本方式,提高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把稳法治建设“方向盘”。着眼局内部运转和面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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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两个层面,梳理并制定、修订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等方面法规制度56项,组织编印了《机关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制度汇编》《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制度汇编》,不断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机关事务管理效能和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发挥标准对法规的补充作用,组织制定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集中办公区维护保养、会务服务等方面地方标准6项,逐步实现管理有制度、保障有标准、服务有规范。
二是注重依法决策,系好法治建设“安全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备案办法》,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法规制度、重要法律事务和招投标文件等纳入审查范围,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局内部培养公职律师1人,外聘法律顾问单位1家,形成事前听取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靠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坚持集中统一,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入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从权责范围、明晰权属、盘活利用等方面依法依规强化系统治理,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大幅提升。以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资产权属管理体系为目标,开展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加快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构建起以权属为基础的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新机制,为依法整合调配奠定坚实基础。依法依规开展盘活利用,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建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大力构建“财政+国资”模式,运用法治方式盘活低效闲置、利用不足、效益不高的国有资产,以点带面推动国有资产有效利用,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抓手,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和氛围
一是抓实“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制定《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配发《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汇编》《中共甘肃省委党内法规汇编》,建立干部学法档案,持续推动局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着眼“关键领域”,推动“鸿雁争鸣”。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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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的基础性工作,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核心业务办理等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及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规章制度的普法宣传工作,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结合“关键节点”,激发“群雁活力”。制定《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普法思路举措、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为全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指南。抓住普法关键节点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等普法节点,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机关事务管理社会知晓度。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坚持常态化学法普法,积极推进机关事务领域依法依规治理,着力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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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谱写法治文旅建设新篇章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何效祖
(2024年9月2日)
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是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文旅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文化和旅游工作全过程,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
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引领、规范、保障文旅工作的生动实践。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定期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及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文旅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厅党组会会前学法,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引导各级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二、加快立法进程,以良法善治推进法治文旅建设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地方立法原则,省文旅厅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特点,注重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促发展、保善治。2021年以来,先后推动修订《甘肃省旅游条例》《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推动制定《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文旅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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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旅厅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推进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文旅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强化制度和政策执行,研究制定《省文旅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构建了涵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全面提升行政工作效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充分征求社会和法律顾问意见,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省文旅厅连续四年法治建设绩效考评获优秀等次,厅政策法规处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全省“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先进集体。
四、创新载体手段,推进文旅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化
着力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性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创新推出“法治文旅”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创作并全网发布歌曲《法治文旅之歌》,设计法治文旅标志,以及甘肃法治文旅IP形象——“如意小獬”,创作“如意小獬”表情包,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吸引更多人成为法治精神和法治故事的传播者。研究挖掘红色法治文化、黄河法治文化、丝路法治文化、简牍里的法治文化等,运用动态LED壁画、互动触摸检索、全息成像、虚拟游戏体验、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和新媒体技术,建成“法治文旅数字体验馆”“法治文旅云上展馆”“法治文旅智慧微平台”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独特魅力。体验馆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命名为甘肃省第二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五、彰显文旅特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省文旅厅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坚持以文化人、以旅怡人、以法润心,不断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行业优势和特点,组织创作快板舞《两口子学宪法》、陇剧《彩礼风波》、歌舞《人民的名义》等一批特色普法作品,推出《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等多部微动漫视频,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发挥甘肃文化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挖掘敦煌壁画、敦煌遗书、甘肃汉简等各类文化遗存中的法治元素,将法治名人、法治典故编入戏剧、舞蹈和音乐创作,印制旅游推介手册、旅游线路指南,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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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纳入“书香陇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宣传,提高法治素质。
新时代新征程,省文旅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文旅,以法治护航“诗和远方”行稳致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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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
发展
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润强(2024年6月17日)
省广播电视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传播党的声音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使命,以法治思维提升行业治理效能,在法治轨道保障群众公共文化权益,用法治方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广播电视法治工作的领
导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组织集体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甘肃省广播电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三是组织开展全系统学习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系统、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全系统法治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推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
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省广电总台依托《甘肃新闻》《午间20分》《新闻晚高峰》《今日聚焦》等栏目,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多角度、深层次开展专题报道、评论访谈,宣传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二是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出《让法律之光点亮美好生活》等一
批特色鲜明、形象生动、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作品。
三是加强法治节目栏目建设。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创办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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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伴你行》成为目前省内体量最大、播出频次最高的法治类电视节目。栏目围绕全面依法治省中心工作,聚焦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积极回应群众法治关切,生动讲述陇原法治故事,累计播出343期,成片总时长9000分钟,累计收视量1.348亿人次,融合传播影响力在全国省级卫视法治类节目中稳居第三,在甘肃卫视晚间黄金档播出栏目中收视第二,联动省内外新媒体800多家参与节目报道和转发,充分展示法治甘肃建设成效。策划制作《追寻红色法治的足迹》特别节目,深入挖掘我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
三、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守牢视听广播安全底线
一是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化、法治化作为保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制度支撑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作为年度考核和内部巡察的重点内容。出台《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全媒体节目审查基本规范》,督促落实播前三审和重播重审制度,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审查关、播出关,监评省、市广播电视台自办栏目节目131个,巡查网站121家,督导责任单位严肃处理违规播出专题片、违规传送节目等问题;门户网站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坚持从源头和机制上把牢关口。
二是全力保障安全播出。完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省级监管平台一、二期建设任务,扎实开展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播出大检查、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安全播出季”等活动,每季度召开安全播出电视电话例会,圆满完成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保障任务,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播出事故,4次受到国家广电总局通报表扬。
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建设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化管理制度,采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方式,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数据共享等工作,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掌上办”和“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在100%,“甘肃省广播电视局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快捷审批”案例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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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评为全国“减证便民”十大优秀案例之一。
三是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监管。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对539家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集中换证审核;扎实开展商业广告播出治理、网络环境专项整治、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查缴非
法接收设施2930余台,查处“黑广播”11起,整治违规调频14起;开展“净网” “清朗”及涉军网络环境专项整治,下架涉军事类违规节目和新闻类违规节目;综合整治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文娱领域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行
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广播电视局将持续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严格广播电视内容审核把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守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底线,为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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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李寿伟(2024年7月16日)
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坚决扛起这一重要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省纪委全会连续四年对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出具体安排。省纪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月专题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常态开展调研督导、提醒约谈,自觉把分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责任抓紧抓实。省纪委监委配合开展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实地督察、中期评估及“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着力推动解决责任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法治建设要求有机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努力实现融合推进、双促共进。
二、突出严的基调,加强监督执纪执法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担当所在。我们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抓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执法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建立台账管理、动态跟踪、督查问责、“回头看”、重点攻坚、成效评价6项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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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时刻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聚焦突出问题深化正风反腐,坚持风腐同查同审同析同治,把“三抓三促”行动作为载体和抓手,坚决整治“官本位”“庸懒散”等作风问题,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聚焦铲除土壤条件深化以案促改,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类案分析,找准症结所在,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发案单位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系统治理,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贯通协调,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监督执纪执法权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必须以法规制度建设为保障。我们针对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中的短板弱项,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累计制定制度110余项,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着眼内部协作,制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施方案》,以及“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制度,在统筹协调中发挥系统优势;制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片区协作办法》《提级管辖工作办法》等制度,有效破解制约基层监督的实践难题。着眼外部衔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与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甘肃省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制定《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以及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行政、法律、统计、信访监督贯通协调的6个《实施办法》,形成“1+N”监督贯通体系。特别是“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出台后,被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全国参考借鉴。着眼严管严治,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内部监督协作工作机制》等制度,建立政治言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2个“负面清单”,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
四、深化内部治理,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按纪法办事、用纪法管权,确保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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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强化对下指导督促。综合运用调研督导、专项整治、案件质量评查、办案安全检查、以案促改评查、执规责任制检查等多种方式,常态化检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指出“病症”,又开出“药方”,着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强化干部全员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半月坛”“人人上讲台”“纪法讲堂”等各类培训班563期,覆盖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同时,分级分类建设人才库,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干代训、岗位练兵,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纪法素养。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在思想上、作风上、廉洁上、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全覆盖、多轮次开展内部督察,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治“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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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时代新起点 聚焦改革新要求 以法治力量推动边境口岸地区高质量发展
黑河市委政法委书记 徐晓军(2024年9月19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也为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黑河建设,服务黑河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指明了发力方向。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牢牢把握丰富内涵,坚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信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部署,深刻阐释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
一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聚焦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改革新篇。
二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总结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经验,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是贯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历程的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我们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全会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三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重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使中国的对外开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在世界经济低迷等严重干扰全球经贸合作的形势下,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促进世界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立足边境口岸实际,扎实推进政法改革,筑牢推进法治黑河建设基石党的二十大以来,黑河市扎实推进社会体制和政法领域改革,在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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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了“黑河实践”。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边境口岸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被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荣誉称号。制发《黑河市城乡社区网格化平台使用规范》 ,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平台事项办结率达到71.85%,同比增长16.63%。
二是积极推进公正执法司法机制建设。深化执法司法服务提升专项攻坚行动,推动市直政法单位结合职能依法维护边境口岸地区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并落实《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协同工作机制》,组建黑河市执法监督专家库,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推进政法机关依法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0条措施,印发《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省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我市安心安业。
三、聚焦全会精神落实,谋划政法改革举措,持续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黑河
《决定》中更加明确地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自觉用以指导社会体制和政法领域改革实践。
一是准确理解把握推进高质量发展新任务。紧密围绕服务“五个黑河”建设大局,持续完善政法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推出更多惠民利企举措,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指数,以更好更优执法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准确理解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准确理解把握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部署。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实抓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等改革任务,坚实守护好“北疆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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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
平凉市委政法委书记 王晓军(2024年9月15日)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全市法治建设机构必须树牢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平凉、平安平凉,为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聚焦“强统筹”,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在各领域建立健全统一的法治推进、法治调度、法治评价机制,加强法治建设统筹指导,确保依法治市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一体推进。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统抓职能,统筹组织开展年度述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着力破除制约依法治市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打造法治平凉建设实践新样本。
二、聚焦“帮纾困”,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加大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清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出包容审慎监管新举措。着眼服务保障“九大重点产业链”建设,畅通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反映事项受理、研判、转办、督办机制,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共同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聚焦“促规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紧盯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督,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机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聚焦“惠民生”,持续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建立律师、公证、仲裁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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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以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兜牢民生保障法治底线。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盯领导干部、居民、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深化普法教育,高质量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民主法治示范村,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浸润作用。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推动全民守法意识大提升。
五、聚焦“守底线”,健全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
完善“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协作配合联动机制,从防范、疏导、服务、管理、化解等环节发力,深化“一核三心四联五治”社会治理机制作用发挥,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着眼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非诉多元解纷,深化拓展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四调”对接,持续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推动在环境保护、金融消费等重点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凝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力,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一线、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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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百色市委政法委书记韦庆强(2024年5月13日)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政法机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实现路径,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筑法治之基、倾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基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上层建筑,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市政法机关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切实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深化法治思想认识。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着全方位、多层次的作用,要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实施效能,推动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是筑牢法治理论根基。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首课”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推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持续推进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工作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督办协调、督查落实、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不断提高各级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领域保护,倾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力
新质生产力是引领战略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生产力,其战略目的在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构筑竞争新优势。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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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职能,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贯穿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通过确立和保护创新主体的权益,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环境和条件。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科学立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矛盾点、空白点、薄弱点,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通过立法制规巩固传统产业领先地位,加快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引导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造成掣肘的地方性规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具时效性、持续性、针对性的法治体系,更具全面性、安全性、公平性的法治环境。
二是聚焦重点环节严格执法司法。在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上下功夫,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持续深化政法机关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授权确权和司法审判相关信息交流机制,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沟通,提高执法司法水平。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依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协同,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从严追究。
三是聚焦新兴领域加强司法供给。要围绕新技术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持续优化司法供给,主动为新兴行业市场主体提供“法治体检”,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合理经营,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要持续加强精准普法,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量身定制普法课程、精选典型案例,分类、分层、分领域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提升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之势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全市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文章,在法治轨道上让办事更高效、办案更公正、服务更优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经侦联勤中心建设,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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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企联动机制,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四类”突出涉企犯罪,及时发现立案,坚决依法打击。要强化涉企案件立审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类案集中审+专项执行”模式,高效审执涉企案件。不断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巩固“进千企发万卷”调研服务和“万所联万会”等长效机制,建立政法机关联系服务企业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
三是持续深化政法机关政务服务改革,精细落实惠企政策,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出台的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编制政法机关惠企政策清单,及时兑现让利助企政策,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公信力。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紧密结合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努力实现“让数据跑步、不让群众跑腿”的政务模式。
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时代所需,也是群众所盼。我们要始终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强化使命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厚植新质生产力法治沃土,为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百色新篇章作出政法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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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政治忠魂强化法治思维 以高水平法治公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平凉市公安局局长 寇正德(2024年9月20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公安将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建设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
一、以更加坚定的信念信仰,引领法治公安实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置顶“对党忠诚”,坚决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切实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转化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执法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厚植法治理念。自觉融入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整体大局,更加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更加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更好推进法治平凉建设。
二、以更加高效的担当作为,促进执法公平正义
将法治作为捍卫政治安全的最硬底气。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谋略化解敏感案事件、依法坚决开展对敌斗争,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关,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将法治作为维护社会安宁的有力武器。动态分析违法犯罪新趋势,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做实整体防控重点管控,扎实开展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更好统筹执法行为的“刚”与“柔”,确保社会正气不断提升,治安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大局更加稳定。将法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服务重点产业链长效举措,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快“一窗通办”“大综窗”改革步伐,让各类市场主体最大程度享受“法治红利”。
三、以更高素质的法治队伍,筑牢为民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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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引领。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配套完善法治考核、述职述法、出庭应诉等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发挥“头雁效应”,成为“行家里手”。抓牢“警务改革”塑新。锚定创新构建甘肃公安现代化警务体系新方向,不断优化完善新警综平台和云计算、公安大数据等平台,严格落实法制监督员全覆盖标准,扎实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加快实现执法记录仪全面规范联网使用,着力打造新质法治公安战斗力。抓好“专业能力”培养。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开展法治实战大练兵,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实战培训,不断提升民警“阳光下”“镜头前”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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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思想伟力 凝聚法治力量 为中国式现代化平凉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平凉市司法局局长 赵喜成
(2024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的历史性飞跃,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全市法治建设领域和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二、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出台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办理具体案件中,切实把政治考量和法治精神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平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全市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充分发挥“平凉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职能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
三、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市”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为法治平凉建设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复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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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十百千”法治惠民工程,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张晓丽调解工作法”和崇信县“五步七天”调解法。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资源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职能作用,让群众和企业体验到更加多元、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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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乡市司法局局长 范卫彬
(2024年8月6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释放了进一步强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度保障的信号,旨在通过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立足我市制造业大市、农业大市的实际,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新乡,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肩负党委法治综合机构、政府组成部门、政法机关“三重身份”,承担着“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不仅对高质量发展具有服务保障作用,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会全精神,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域改革创新,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制定实施《新乡市司法局关于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组建涉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库,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市司法局承担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土壤。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牵头推进《新乡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落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政府在新质生产力科学布局、规划引领、资源统筹、政策引导等方面主动作为,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二、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以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推动民企融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对属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主体实行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和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制度,以执法监管“温度”提升营商环境“热度”。加强涉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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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和推进新型工业化,深化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行动,组织律师服务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以“法治体检”工作纳入今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质效。
三、聚力中原农谷建设,以法治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聚焦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原农谷蓄势突破,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中彰显担当作为。深入宣传《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河南省司法厅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法治保障中原农谷建设十项措施。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面向中原农谷“一核三区”企业常态化开展合规管理、政策宣讲、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中原农谷公共法律服务新高地。践行“马上办理、马路办公”机制,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在中原农谷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加大涉中原农谷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力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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